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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端端:贪官“二进宫”是好了伤疤忘了疼

发布时间:2017-08-14 15:25:51来源:湖北日报网

  日前从多位接近安徽检察机关的权威人士处获悉,安徽阜南县委原书记、安徽省农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农服”)现任副总经理殷光立,因涉嫌受贿、私分国有资产等犯罪,于2017年7月底被安徽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和一般职务犯罪案件不同的是,殷光立此前已有犯罪前科:16年前,他曾因犯受贿罪被判刑10年。(8月13日澎湃新闻网)

  人贵有自知之明,能在一个地方摔倒两次,说明根本没吸取上一次跌倒教训。1999年,任县委书记的殷光立为了“站队”,“挤进领导队伍里”,不惜举全县之力,搞“大跃进”建设,“农村别墅群”不仅成了摆设,负债累累,领导也没“巴结”上,最终竹篮打水一场空。2001年因在干部调配工作中收受下属现金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可笑的是,这一次又因涉嫌受贿、私分国有资产罪被逮捕。相同的罪名、相同的人,不同的是,时间跨度了16年。

  事实上,梳理像殷光立如此“好了伤疤忘了疼”的官员,其实不在少数。比如,浙江宁波余姚一官员杨某因犯受贿罪被判刑,出狱后又“复出”担任副局长职务,最后再次受贿入狱,上演了一出活脱脱的复出官员“二进宫”的闹剧。天津临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党组成员石力本来就因公款大吃大喝,被中央纪委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但不到一个月他便旧“病”复发,与不法商户互通款曲,进行权钱交易、利益输送。官员如此“屡错屡犯”让人感叹“不作死就不会死”。

  “凡善怕者,必身有所正,言有所规,行有所止,偶有逾矩,亦不出大格”。树大招风,按理说,对于已经“跌倒”过一次的人来说,更应该谨小慎微,“夹着尾巴做人”,至少得“吃一堑长一智”,但有些官员不仅没有丝毫的悔意、愧疚,而是“扶摇直上”,一只眼睛看着“权”,一只眼睛看着“钱”,明修栈道,暗度陈仓,依然故我,把人民赋予的权力“把玩”于股掌之中。说到底是心存侥幸,以为“最危险的地方最安全”,可以“高忱无忧”。谁料,当再次进入“角色”,权力欲望就“一发不可收拾”,锒铛入狱时的忏悔早已抛之脑后,最终在“糖衣炮弹”面前败下阵来,栽了跟头。

  哲学家赫拉克利特说:“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但有些官员容易“权力上瘾”,只要搭上“权力便车”就会“野蛮生长”。不得不说,权力瘾就是一种权力病,这种权力病的实质就是对权力的追逐。在反腐的高压下,官场上那些打不死的“小强”依然在自己的世界里“我行我素”,把党和国家警告、记过、记大过、牢狱之祸等“治病救人”的方针视为“儿戏”,不甘心于权力受到遏制,进而屡屡以身试法,证明存在感,以权来谋取所谓的“获得感”。这种惯性就是权力的失范、失控的表现,不及时踩住刹车,一旦出现官员再贪、再腐,势必激起公众的忧虑与愤怒,怀疑组织的严肃性,同时也怀疑司法的公正性。

  其实,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对受过处分的官员,我们还是应该辩证地看待,不能“一棍子打死”,这不是科学的用人之道。给被处分过的干部复出留有余地和空间,体现了组织给干部“痛改前非”的机会。有错即改,还是好同志。当然,犯错的干部也要多吸取教训,改过自新,管住手管住嘴,自觉抵制诱惑,学会拒绝,常给自己打打“预防针”、敲敲“警示钟”。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干部复出或再次“启用”时,负责监督的机关、国企本身的组织或人力部门都要扛起监督考察的责任,能不能使用、如何使用,都要认真审慎,严格把关,进行全方位“体检”,绝不能让“刹不住车”的干部蒙混过关。当然,对于殷光立重回国企担任领导职务这一违规行为,相关部门不妨深查细究,顺藤摸瓜,看看谁是背后“有巨大能力”的人给“戴罪之身”殷光立谋到了“好差事”?

  稿源:湖北日报网

  作者:郑端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