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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木:未婚先育被拒录公务员未必冤枉

发布时间:2017-09-02 08:39:08来源:湖北日报网

  目前,多个省份2017年度的公务员招录进入政审阶段。近年来,诸如被纳入“失信”名单、学籍造假,甚至未婚先育等等,在公务员招录中,考生因政审被拒录的原因多种多样。(8月31日《中国新闻网》)

  公务员招考历来呈现的都是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激烈竞争态势,如果能够顺利地连闯笔试、面试两关,那么,便已经足以称得上是凤毛麟角,离成功只有一步之遥了。因为只要政审一过,剩下的便基本上只有等待录取通知和报道上班了。

  然而,话虽如此说,但现实却随时都有可能展现出其“骨感”的一面。因为,既然叫做竞争,而且非常激烈,那么,自然也就很难避免有人在最后的政审关头因各种原因被拒之门外了。而且,依笔者看来,既然招录的是肩负光荣使命的国家公务人员,那么,政审过程更加严厉一些自然也就在所难免,并且能够为人们所理解和接受了。

  不过,看了前面所列举的诸多政审不过理由之后,也许有人就会提出异议,拒收老赖和学籍告假的人尚可理解和接受,毕竟作为一名国家公务人员,是绝不可以允许其自身在思想道德、诚信品质等方面存有明显瑕疵的。但是,有必要把未婚先育这种个人生活问题也列入政审不过的理由之中吗?这是否属于吹毛求疵,又会不会造成冤假错案呢?其实未必。

  拒收未婚先育人员进入公务员队伍,用人单位给出的理由是其违反了计划生育政策,这其实已经算得上十分充足的理由了。没结婚便迫不及待地生了孩子,这在现实生活中可能并不少见,而且也早已不像先前那样因少见多怪而被人指戳后背并打上道德败坏的标签了。但从法律角度去看,未婚先育这种行为却又实实在在地违反了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有关规定。而既然是一种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那么,用人单位以此为理由拒收其为公务员,便也就显得合理正当了。

  此外,因未婚先育而被拒招公务员,用人单位也许还有另外两层考虑。一是从未婚先育的行为当中可以看得出,当事人容易感情用事、冲动且不计后果,这种性格放在手中握有一定公权力的公务员身上显然不太合适。二是用人单位还有后备人员可供选择。竞争如此激烈,在笔试面试之后,用人单位绝不可能只留下一个人备选,而一定会采取二选一、三选一,甚至更多人选一的办法进行优中选优。其实这也是绝大多数用人单位在招录员工时的惯用手法。

  所以,因未婚先育而被拒绝招录为公务员,对于当事人来说,其实未必就是真的被冤枉了,也未必就是什么“冤假错案”。

  稿源:荆楚网

  作者:乔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