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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仁忠:根治“混吃混喝奖”还需法治发力

发布时间:2017-09-13 09:33:07来源:湖北日报网

  陕西宝鸡一装修公司对未完成销售业绩的员工集中举牌“混吃混喝奖”拍照,还进行体罚,并勒令其他员工在朋友圈中转发照片,将之曝光。(9月12日澎湃新闻)

  记得前段时间,媒体报道过一起类似的问题,一家儿童摄影机构的员工在接受第三方结构培训时,员工因未完成任务被罚喝厕所水,当时引起了网友的广泛热议,也引发了社会对公司与员工之间该建立何种关系的深思。然而,仅仅过了一个多月,又发生了受训员工被罚举牌“混吃混喝奖”拍照事件,尽管这次的处罚并不像喝厕所水那样令人倒胃和恶心,但同样让人感到侮辱和气愤。

  理应看到,公司找第三方机构对员工进行培训管理,以此提高员工素质和业务能力,本是公司、员工、培训机构“三赢”的好事。但每到最后,一手“好牌”总被打得稀烂,不仅员工身心疲惫、倍感屈辱,公司名誉同样遭受损失,第三方机构更是广受批评和指责。

  究其原因,一方面,源于公司底蕴不足,缺乏规范的员工业务培训和员工管理机制。理论上讲,除了户外拓展训练之外,公司完全可以通过自身健全机制来塑造员工培训、管理标杆。有这样一句话,一流公司做标准,二流公司做技术,三流公司做生产,如果公司始终要靠第三方机构来对自己员工进行培训管理,或许并非公司之福。

  另一方面,公司与员工之间缺乏最基本的平等对话。腹黑点讲,公司开展培训,无非想达到两种目的,一种是要员工提高业务水平,便于为公司赚取更多效益,另一种则是要员工学会无条件服从,便于公司管理。这也是为何“奇葩惩罚”屡被批评,仍有公司乐此不彼开展各种各样培训的重要原因。那员工究竟有没有提意见、甚至拒绝的权利?或许真没有,要么接受,要么出局,就是如此不讲情面。公司就是如此拿捏着员工需要工作的“脉门”予取予夺。

  第三方面,就是第三方培训机构本身资质问题。客观的讲,这些机构所谓的“培训师”究竟有多过人的能力、有多骄人的业绩,这点大家都不清楚,员工所面对的“老师”,甚至有可能连小学都未毕业。那这样的培训究竟有多少科学性,又有多少价值,值得社会反思。并非要搞学历歧视,也并非一竿子打死所有“培训师”,仅是想从这点推测目前社会上的一些培训机构或许并非十分正规。

  事实上,无论是公司,还是培训机构,使用这种带有侮辱性质的“奇葩惩罚”本身也有悖于法治。员工之所以敢怒不敢言,大多还囿于“饭碗”大过“脸面”的思想,反倒助长了“管理者”和“培训师”的嚣张。

  有鉴于此,要根治“混吃混喝奖”等“奇葩惩罚”,还需要法治发力。一要普及好基础性的常用法律,让“法”深植于每个人内心;二要树立良好导向,让就业者敢于拿起法律武器,同“奇葩惩罚”作斗争;三要进一步推进法治中国的不断深入,在维护劳动者的正当权益上拿出真举措、细办法、严手段,让群众的就业环境更加和谐稳定。

  稿源:荆楚网

  作者:陆仁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