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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昶华:“测评笔记”造假之风须严整

发布时间:2017-10-16 09:51:26来源:湖北日报网

  没有导购员的网络购物有着自己特殊的规则:叫价几十元至上千元一篇的“产品测评”“用户手记”可以轻松地将产品推上“神坛”。在一些网购平台,职业写手将企业或者公关公司提供的产品材料加工成生动有趣的“用后感”,再通过相关渠道进行转发推广,这样的“网红”商品制造模式已形成一条利益链。(10月14日《工人日报》)

  随着我国移动互联的不断普及和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喜欢网上购物,“测评笔记”也越来越受网购者欢迎。而据记者调查发现,有部分人利用小红书、大众点评等多个购物、生活玩乐平台中的产品体验功能成为职业写手,通过“用后感”制造“网红”商品,而很多商品这些写手都不曾用过。这种造假之风严重危害着消费者,危害着社会。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从淘宝刷单、刷评价,到产品“测评笔记”造假,网购平台的造假之风在不断地消磨着消费者对网络购物平台的信任的同时,也侵害着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首先,商家的虚假宣传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其次,商家在雇佣写手的成本最终会体现在产品的价格上,并最终由消费者承担,增加了消费者的购物成本。再者,虚假的产品体验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买到与其价值不相符合的产品甚至是劣质产品。

  对电商平台来说,长久的“测评笔记”造假之风会影响平台的信用体系,“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失去了消费者的信任,电商平台只能逐渐没落,电商经济也会随之衰落。

  除此之外,《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虚假的“测评笔记”违法了《反不正当竞争法》,是一种反竞争手段,这容易让那些兢兢业业经营的商家处在竞争的劣势,从而助长违法经营的风气,不利于形成平等、公平的市场环境。

  所以,此次“测评笔记”的造假之风必须严加打击。首先,有关部门须加强监管,增加违法成本。有关部门须对当前所有的“网红”商品逐一进行检查,并定时抽查小红书、大众点评APP和微博“网红”的“测评笔记”,一经发现造假,则限制商家的市场准入,并追究其法律责任。其次,电商平台除了加强对商家的技术监督外,也要定时抽查一些“网红”商家,防止商家虚假宣传。

  总之,在我国的电商经济处在高速发展的今天,监管部门和电商平台都须对此次“测评笔记”造假之风加以重视,严加整治,切莫让这股不正之风危害消费者、危害市场、危害社会。

  稿源:荆楚网

  作者:陈昶华

 

(作者:陈昶华  编辑:杨虹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