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晏一琳:交通补贴发放当有“规则意识”

发布时间:2017-10-18 09:54:49来源:湖北日报网

  每天花两个小时甚至更长时间通勤,已经成为一线城市职场人士的常态。这也让交通补贴成为职工们关心的话题。对于这项福利,记者采访发现,各用人单位执行状况不一:有的从未发放;有的每月按职级定额发放,却不考虑不同岗位的实际交通成本;有的报销起来很麻烦,要东拼西凑车票等凭据。(10月17日 《工人日报》)

  交通补贴,是单位给予职工的一项福利,用好交通补贴,可以让职工更有获得感,可以让单位更具有凝聚力和向心力。当前,无论是机关单位,还是企业,都有了交通补贴这样的贴心之举。不过交通补贴是民心之举,更应该让补贴发放规范化、合理化,才能够真正深入民心。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私有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在工资中体现交通补贴;国有企业,根据运营情况发放补贴,有的按照级别规定车补多少,有的几十年不变也是常事。而在机关单位,因为有了公车改革这一背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交通补贴,由财政部等部门根据行政级别等具体确定。虽然级别高的拿得多,但是级别低的党员干部也因为车补发放而受益,因为以前普通干部很少有使用公车的机会,现在同样没有了公车,却有了车补,对于普通干部而言,实在是多出来的一项福利。

  然而,我们却发现,在机关事业单位,车补发放虽然有一定之规,但是执行过程中却仍然存在不少的问题。由于目前很多事业单位的车改没有进行,因而事业单位职工没有发放车补,便以公务出行的方式实报实销,而在一些编制混用的单位,则可能出现既领补贴,又报销车费的情况,这显然与国家公车改革精神相违背。

  对于这种交通补贴发放乱象,更应该树立“规则意识”,尤其是领导干部,应该摒弃根深蒂固的公车的意识。如今,公车改革已成定局,车补发放与车费报销不能同时进行,有了车补,便没有车费报销之说。领导干部应该刀刃向内,拿自己“开刀”。首先将八项规定植入内心,凡事多拿八项规定考量一下行为;其次,学深悟透车改精神,对车补发放的范围、发放要求必须清楚知晓;最后,切莫有贪小便宜心理,不能既领补贴,又报销车费。

  稿源:荆楚网

  作者:晏一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