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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离柯:掏“温泉”钱,泡“澡堂”水?

发布时间:2018-01-04 14:56:33来源:湖北日报网

  1月3日,江苏省消保委发布全省温泉旅游消费体验式市场消费状况调查,对51家温泉旅游场所进行评测。你想像中热气蒸腾、倚石而坐的温泉,很有可能是卫生环境差、有异味的水池子!(2018年1月4日《现代快报》)

  隆冬时节,外面天寒地冻,温泉泳池里却热气蒸腾,这个时候泡在温水里,倚石而坐,该是多么的惬意,要知道,以前可以享受到如此神仙般休闲的,也就只有秦始皇、唐明皇杨贵妃等少数皇家贵族们。

  如今,随着温泉开发技术的进步,以及人们收入的提高,花几百元钱去泡一次温泉,已经不算太奢侈。正是因为消费群体日益庞大,不少商家都把“利益触角”伸向温泉领域,其中,一些不良商家在经营过程中打起各种“小九九”。在江苏省消保委的这次调查中,记者发现,个别商家挂着温泉的“羊头”,实际却卖起澡堂的“狗肉”,掏了泡温泉的钱,进去却发现只是个澡堂。而卫生状况更是不堪入目:水很浑浊,漂浮着皮屑,8成没有强制浸脚消毒池,提供的毛巾又黄又皱,衣物间里脏兮兮,没有营业执照,没有消防设施……而收费倒不低,300元左右。花上几百元想泡个温泉,结果却只泡了个澡,水还不干净,真是宰你没商量。

  泡这样的温泉,不仅谈不上身心愉悦,而且还有可能染上一身病,去年哈尔滨的一个游泳班,200余名孩子课后出现高烧不退、眼睛红肿,部分孩子还被确诊感染EB病毒和肺炎,影响极为恶劣。如果温泉的环境卫生连澡堂或泳池都不如,发生发生类似哈尔滨那样的恶性事件只是早晚而已。

  一个个冒充温泉的澡堂,以拙劣的手法欺骗顾客,会不会受到惩处?记者了解到,目前温泉行业并没有强制性规范标准,《温泉旅游服务质量规范》只是行业标准,不具有强制性。但商家的行为,明显是“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已经违反了《价格法》,构成价格欺诈。要还顾客公道,还市场清誉,一定要严惩这些行为。

  温泉是新兴行业,也是一个高端行业,顾客都不是傻子,商家要想在这个行业里有可观的收入,就应该明白,不管是哪个行业,“宰客等于坑自己”,“坑一个算一个”“捞一笔算一笔”的一锤子买卖固然来钱快,但这一锤又一锤的还砸了自己的形象和品牌,如此逐利只会断了自己的财路。立足长远的做法无外乎监管者从严监管、从业者严格自律,相向而行,才能把温泉行业做到干净、卫生、健康。

  稿源:荆楚网

  作者:梦离柯

 

(作者:梦离柯  编辑:杨虹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