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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亦瑭:“旅游扶贫”制度建设需先行

发布时间:2018-01-19 17:03:25来源:荆楚网

  国家旅游局、国务院扶贫办日前印发《关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旅游扶贫行动方案》,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切实加大旅游扶贫支持力度。(1月19日《人民日报》)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有6000多万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已进入最后阶段。可以说,当前脱贫攻坚已进入“深水区”“冲刺期”,容易脱贫的贫困地区和贫困户都已成功退出,留下的都是深度贫困的且十分难啃的 “硬骨头”。既需要加强对贫困地区和贫困户的扶志教育,激发其立志脱贫的内生动力,更需要政府加大政策、资金和项目的扶持和投入力度,助力形成脱贫不返贫的长效机制。

  值得欣慰的是,国家相关部门对此已有安排部署。日前,由国家旅游局、国务院扶贫办印发《关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旅游扶贫行动方案》,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切实加大旅游扶贫支持力度。这是继金融部门“坚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加大扶贫再贷款倾斜力度”和国家旅游局联合12个部门共同制定《乡村旅游扶贫工程行动方案》之后,政府职能部门对深度贫困地区扶贫工作的再次鲜明发声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的政治表态。

  在精准扶贫正从打赢向打好转变、从强调数量向强调质量转变的关键时期,以旅游扶贫的举措支持深度贫困地区,既是扶贫开发形式和内容上的创新,也是加大贫困乡村精准扶贫及乡村振兴力度,实现贫困乡村稳定脱贫的新型模式,更是防止前期已退出贫困户返贫的有效举措;既根植了深度贫困地区的底部支撑,还有效引导了社会各界关注支持深度贫困地区,更是助力深度贫困地区保持发展后劲并形成可持续发展的长效保障。

  事实上,近年来不仅有对加强旅游扶贫的政协提案,一些地方在旅游扶贫方面也启动了相关工作并着手探索,特别是一些具有优良自然资源的地区,积极探索出了扶贫开发与乡村旅游有机融合的新途径、新方式。如安徽省坚持科学引导、精准施策,加大旅游扶贫力度,并已确立抓乡村旅游实现全域旅游、实现脱贫致富的观念;四川遂宁市推出的“景区带动型”“乡村旅游型”“旅游商品型”等乡村旅游扶贫模式,等等。

  不可否认,旅游扶贫助力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重要意义。但如果不事先做好顶层设计、加强制度建设,旅游扶贫也终将会沦为拾人牙慧的“畸形体”。从现有一些地方推出的旅游扶贫模式来看,不是“菜花节”就是“桑果节”,或者是打着地方传统节日的口号来涨声势……表面上来看,确实带动了当地相关群众的阶段性收入,但在实际上,真正带动贫困户增收的却少之又少。毕竟这样的乡村旅游节日没有形成规模和稳定的态势,相关扶持方面也缺乏制度保障,因此真正贫困的群众不敢也没有在这些扶贫方式中有所受益、增加收入。

  退一步说,抛开深度贫困地区的旅游开发工作来看,目前在国内各大旅游地区的日常监管中,均不同程度存在这样或那样的突出问题。如近日网络热议且刷爆朋友圈的“雪乡宰客”事件。换言之,对旅游开发工作的日常监管就是对制度建设在具体实践中的现实考验。已形成规模且是非贫困地区的旅游开发工作尚且如此,那么正在实施或计划实施旅游扶贫工作的贫困地区,就更要以此为戒,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细化工作举措,强化扶贫地群众的教育引导,确保旅游扶贫扶在实处、见在实效。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制度建设是一切管理工作的基石和保障,要实现有效长远的管理,就必须首先建章立制。就旅游扶贫工作来讲,不论是实施旅游扶贫规划攻坚工程还是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不论是旅游扶贫精品开发工程还是旅游扶贫人才培训工程,都必须让制度设计走在前面。尤其是在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乡村旅游扶贫减贫措施、乡村旅游扶贫人才培训、特色旅游品牌的推广、旅游综合效益的分配以及旅游扶贫成果的巩固等方面,都应有较为完善和具体的制度机制。

  “旅游扶贫”制度建设需先行。诚然,制度建设是一个制定制度、执行制度并在实践中检验和完善制度的动态过程。但基本的制度规划则必须先出台试行,同时要重视制度的完善,在狠抓制度落实的实践中逐步规范完善,保证制度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严密性、长效性。唯有如此,才能让旅游扶贫各项工作落地生根,也才能有效保障旅游扶贫工作顺利推进,让贫困地区的发展和贫困户的增收见到实效,从而助力深度贫困地区如期脱贫和实现乡村振兴的全面提升。

  稿源:荆楚网

  作者:唐亦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