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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因“酒”被“究”冤不冤?

发布时间:2018-04-08 10:14:23来源:荆楚网

  贵州省六盘水市纪委近日通报5起违反 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贵州省公务活动全面禁酒的规定》的典型案例,多名干部置“禁酒令”于不顾被处理。(4月7日 新华网)

  根据通报,2017年10月17日,六枝特区新场乡驻村干部唐永福、吴学其、石军到落龙村检查计生工作,当天下午1时至4时,3人与落龙村委会主任吴胜华、原村纪检员罗贤在村计生专干汪洪全家就餐并饮酒。2018年1月,以上6人被立案审查。

  6个基层干部,就以为上班时间饮酒,被立案审查,这确实是让人挺诧异的。对于这6个基层干部的遭遇,有人认为,干部上班时间饮酒确实不对,但如果仅仅是因为上班时间饮酒就如此严惩,显得不近人情,认为这6个基层干部挺冤的。笔者却认为,在从严治党的今天,八项规定实施已经这么多年了,这6个基层干部仍然我行我素,不收手,不收敛,因“酒”被“究”,确实不能算冤,而是罪有应得。

  仔细想一想,十八大后,党员干部因为违规饮酒,受到党纪政纪处罚的干部不在少数。比如四川省凉山州普格县向阳乡副乡长江日哈,上班时间饮酒,被普格县纪委常委会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又如松桃自治县九江乡安监站杨某上班期间饮酒后,不仅影响正常工作,还对督查人员说脏话、态度差,被该县纪委立案调查……作为基层干部,他们6人对这些情况不可能毫不知情,在知情的情况下,还要明知故犯,被追究责任那自然是理所当然的事。

  2017年9月1日,《贵州省公务活动全面禁酒的规定》正式实施。规定明确,贵州省范围内的公务活动将一律禁止提供任何酒类,一律不得饮用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的任何酒类,包括私人自带的酒类。六枝特区新场乡这6名基层干部对此规定肯定是清楚的明白的,肯定是知道违规饮酒是错误的行为。在这样的情况下,还要顶风作案,他们因“酒”被“究”确实怪不得谁,是自讨苦吃。

  治党必先治吏,治吏务必从严。希望党员干部再也不能有侥幸心理,再也不能肆意妄为,到那时受到党纪政纪的处罚就怪不得谁。

  来源:荆楚网

  作者: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