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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接单当司机摁错了“服务键”

发布时间:2018-05-14 11:48:20来源:荆楚网

  经查,2017年12月,县国土局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副主任赖华南在手机上下载滴滴出行APP,注册成为滴滴出行司机。从2018年1月至4月,赖华南作为滴滴出行司机在工作时间驾驶私家车累计接单105次,违纪所得共计800余元。经2018年5月4日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对赖华南的违纪问题予以立案审查。(5月12日东方网)

  早在2016年,安徽黄山就有一位38岁的副镇长因为顺路拉活引起了公众关注。一石激起千层浪,同情声、质疑声、批评声席卷而来,顿时让大家对基层公务员的现实生活有了更深的认识。令人欣慰的是,在动容的故事和严肃的法纪面前,该副镇长得到了公众的同情。然而,同样是利用工作时间开“滴滴”的赖华南,这次就没有获得同样的对待。

  究其原因,在于二者的主观动机有所不同。不否认,两人注册快车的目的都是为了增加收入,这显然违背了党员干部不可以个人或借他人名义经商的要求。但是,洪副镇长完全是出于清贫所迫,毕竟疾病与贷款是不争的事实,况且其又仅仅是顺路拉客,客观上没有影响工作。相反,赖华南则是利用工作时间脱岗接单,主动意识更强。

  也许有人会认为,赖华南的行为强于贪腐。殊不知,“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小恶”久集就会很容易酿成“大恶”。看看那些腐败分子,哪一个不是从放松自我要求而开始步步“掉队”的。纵使博得公众同情的洪副镇长,最后也坦然认为错就是错。所以说,法纪是法纪,情理归情理,二者是不能混淆的。

  像赖华南这种上班期间“脱岗经商”的行为,严格说来是自身服务意识不强,是不折不扣的作风问题。工作是为了服务群众,这是职责所在。私开“滴滴”虽然也有提供服务的意思,但是,此服务非彼服务。前者是出于公心,后者则是私心驱使。目的不纯,自然就难谈是初心使然。正是如此,需要对这种服务导向不精准的行为予以查处警示。

  常言道:“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公职人员的一言一行都体现着政府形象。赖华南的这种行为,从本质上就是一种为官不为的表现。尤其是,一旦“习惯成自然”,服务群众就成了空谈。因此,与其经常把为民服务挂在嘴边,不如全心全意为群众办好小事。

  来源:荆楚网

  作者:赵耀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