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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跳闸”也应“法责众人”

发布时间:2018-05-23 09:09:21来源:荆楚网

  双手支撑起身体,双腿上抬越过地铁检票闸机,实在跳不过去则从闸机下钻过……近日,多名乘客地铁“集体跳闸”逃票的视频在网上热传。据视频拍摄者称,这一幕发生在本月19日成都地铁4号线非遗博览园站,当时成都“草莓音乐节”首日演出刚散场,地铁内客流量较大。次日,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方微博转发该视频并批评此举“太过分!”。(5月22日《新京报》)

  这是一出“集体跳闸”的闹剧、丑剧!退一步讲,即使有关方面对“草莓音乐节”演出散场客流量较大的应急预案做得不足不够,但这也不能成为“集体跳闸”的理由与借口。笔者以为,对于此事不能止于批评“太过分”,既然有“集体跳闸”,就必须“法责众人”!

  处理“带头”者。地铁出口不是有监控摄像吗?可以查阅视频中那些“跳闸”逃票者。视频显示,刚开始时,有男乘客先尝试用双手支撑检票闸机两侧翻越,成功后立即招呼其他乘客“集体”逃票,部分双臂力量小无法支撑身体翻越闸机的女乘客,或是让男同伴抱过去,或是从闸机下方钻出。很显然,在这次事件中,这位“男乘客”带了一个破坏规矩的“恶”的头,随后又招呼其他乘客逃票。因此,要让第一个“跳闸”者付出带头应有的代价。《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明文规定,对于逃票的由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并处一百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有关方面一定要查到那位“出头鸟”,对其严厉处理,让他长点记性。

  教育“从众”者。应该说,在这次事件中,许多人都是“看别人那样,自己也就这样”,似是被携带着、裹挟着走了,是典型的“从众”行为。所谓“从众”,是指在群体影响下放弃个人意见而与大伙保持一致的社会心理行为。通俗地说,就是随大流,就是跟风学样儿。其实,“从众”也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在有些情形下“从众”是好的,而在有些情形则是错的。所以,之于“众”,不能因为有一些人做了,也不管是否合理合规,自己就稀里糊涂地跟了上去。像本次事件,有人带头逃票,明明违规有错,许多人放弃了基本的是非判断,也做起“跳闸”逃票的事来。实实的不该,“从众”也该从善的从良的,不要做有损自己人格的“因小失大”的事儿。

  笔者以为,法还是要责众的。对于这次事件中的“众”,似乎可以依据监控视频,仿效上海地铁通过社交媒体适度曝光逃票者“真容”,也可借鉴杭州处5倍罚款并将有关信息纳入个人信用信息系统,等等。当然这是有些麻烦,要调查、要核实,要下些功夫的、要花些成本的,然而从社会法治化治理的角度考量,这样做是必要的也是值得的,具有积极的警示意义。它会让“从众”者汲取教训,遵法守法,不要总以为“法不责众”了。

  来源:荆楚网

  作者:杨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