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首页 新闻 政务 评论 问政 舆情 社区 专题 视频 商业 健康 教育 汽车 房产 旅游 金融 手机报 手机荆楚网
微信
新闻频道 > 东湖观点

“弃社保可领赔偿金”谣言不妨当作提醒

发布时间:2018-08-13 16:46:39来源:荆楚网

  近期,一篇“劳动法出新规定”的文章在网络广泛流传,文章称“根据劳动法最新规定,如果员工签字自愿放弃购买社会保险,离职时就可以从企业处拿到一笔赔偿金”。对此,人社部昨日辟谣称,不存在上述所谓的最新规定,但同时强调,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的《员工自愿放弃购买社保(申请)承诺书》确实不具有法律效力。(8月12日《北京青年报》)

  员工自愿放弃购买社会保险,离职时就可拿到一笔赔偿金?劳动法真有这样的最新规定吗?人社部的辟谣,能否让谣言终结,依然是一个问号。但笔者认为,不妨把这种谣言当作提醒,提醒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劳动法规宣传教育等工作,提醒用人单位依法依规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要让类似谣言不攻自破。

  不可否认,“自愿弃社保可领赔偿金”这类谣言,具有很大的迷惑性。一部分劳动者会想当然地认为,用人单位未给劳动者缴纳“五险一金”社会保险,节省了不少钱,员工离职后理应给予一定的赔偿金。而一些用人单位在与未缴纳社会保险的离职员工产生劳动纠纷后,毕竟不缴纳社会保险属于不合法行为,或许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便私下给予部分离职员工一些补偿金,这样很容易让人误解为“弃社保可领赔偿金”。以上也是类似谣言肆意传播的主要原因。

  其实,按照《劳动法》第七十二条之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同时,《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中亦有类似条款。因此,用人单位和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是法定义务,不能根据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自己的意愿而免除,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用人单位不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当然是受益方,但却严重损害了员工的利益,一旦发生劳动纠纷,不仅要为员工补交社会保险及滞纳金,还有可能被处以行政罚款,可谓得不偿失;而员工签协议自愿放弃购买社会保险,看似每月拿到手的工资增加了,但很多员工没有意识到,实质上自身的利益受损了。

  谣言并不可怕,除及时辟谣外,还应让谣言在事实面前不攻自破。“弃社保可领赔偿金”谣言广泛流传,政府有关部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应该反思,大家不妨把谣言当作一次提醒。其一,提醒政府社保等部门在加强对用人单位劳动监督检查的同时,还应加大劳动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让劳动者充分了解和认识社会保险等制度和政策,从而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其二,提醒用人单位依法依规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千万不能为了节省成本和开支,便诱导或强迫员工放弃购买社会保险,否则,产生劳动纠纷就有可能自食苦果。其三,提醒广大劳动者不要因为眼前工资“增加”的一点利益,就放弃自己的长远利益,不要等退休或生病时才悔不当初。

  简而言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应该严格遵守国家劳动法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双重保障。

  来源:荆楚网

  作者:阿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