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坠江事故受害者变“加害者”,谁之过?

发布时间:2018-11-01 09:09:58来源:荆楚网

  10月28日,重庆万州区长江二桥上一辆公交车与一辆轿车相撞后冲破护栏坠入长江。随后重庆市公安局发布的警情通报却显示,“经初步事故现场调查,系公交客车在行驶中突然越过中心实线,撞击对向正常行驶的小轿车后冲上路沿,撞断护栏,坠入江中。”事情于是反转,一些之前谴责女司机的大V选择了道歉,也有人悄悄删帖。(10月28日《新京报》)

  10月28日上午10点左右,重庆市万州区一辆载有10多人的公交车与一辆小轿车相撞后冲破护栏杆坠入长江。目前,公交车已经确认沉入江底,发现9名遇难者遗体,公交车黑匣子已经找到。公安、交通、海事等部门正在现场全力搜救剩余失联人员,打捞沉江车辆。

  事故本身令人痛心,但是发生在事故现场之外的舆论场令人更痛心。公交车坠江事故发生后不久,有媒体报道,事故系公交车避让一辆逆行的小轿车所致。同时网络上流传着一张现场照片:在公交车撞断的栏杆不远处,一名女司机,穿着高跟鞋,坐在一辆车头损毁严重的小轿车前,惊魂未定。“女司机”、“高跟鞋”、“马路杀手”,这些充满傲慢和偏见的标签一贴,所谓的“肇事女司机”立刻引来网友的口诛笔伐,恶毒谩骂铺天盖地而来,甚至牵连整个女司机群众遭受网络暴力,被迅速“污名化”,成为全民公敌。

  但几小时过后舆论出现反转,重庆市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事故系公交车在行驶过程中突然越过中心实线,撞击对向正常行驶的小轿车后冲上护栏,坠入江中。这原本是一起惨痛的坠江事故,网友却模糊了焦点,演变成了对女司机的舆论审判。众口铄金,积毁销骨,女司机还未从劫后余生的庆幸中走出来,已经遭受了猛烈的网络暴击。其丈夫熊某接受采访事时称:妻子驾龄有6年,驾车技术比自己还好。对网友的行为表示理解但是不接受。

  作为本次公交车坠江事故的受害者,目前能确认的唯一幸存者,被不明真相的网友定义为“加害者”,女司机受到的舆论伤害,应该由谁来负责?对于社会公共事件,每个人都有发声的权利。但此次事件的反转,以下主体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首先,部分媒体片面追求新闻的实效性而忽略了事件的真实性,未从官方渠道核实信息,贴上“女司机”的标签便开始“带节奏”,盲目为女司机定责,既浪费了新闻资源也致使事故受害者遭受了巨大舆论压力。同时,事故一出,网络上有多方渠道散布消息,网友冠以“女司机”的偏见便不辩真相,乱喷一气。事件出现反转后,很多网友道歉或者删帖,但对女司机造成的二次伤害已成事实。此外,地方政府在此次舆情处理方面的滞后,造成未经核实的官方消息散布全网。事件持续发酵几小时,进一步扩大了女司机的舆论伤害。

  庞勒在《乌合之众》中说道,“人一到群体中,智商就严重降低,为了获得认同,个体愿意抛弃是非,用智商去换取那份让人备感安全的归属感”。庞勒所说的群体,亦适用于网络。网络世界不是法外之地,无论是媒体还是网友,进入了网络世界,依然要恪守“流丸止于瓯臾,流言止于智者”的准则。要学会在多如牛毛的新闻线索中保持理智,仔细辨别,过滤真相。如此,网络空间才能真正晴朗起来,公共事件的反转也才能越来越少。

  稿源:荆楚网

  作者:禹佳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