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政治局5月29日下午就“切实实施民法典”举行第二十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学习时强调,全党要切实推动民法典实施,以更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更好保障人民权益。推动民法典更好实施,考验善立的水平,更考验善施的能力。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部法律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典”命名的法律,也是第一部以“民”命名的法典,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推动实施好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是提高我们党治国理政水平的必然要求,也是衡量各级党政机关履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尺度。
善立善施,就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的根本原则。民有所呼,法有所应。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顺应实践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把编纂民法典摆上重要日程。这部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的民法典,最大的特点就是体现“人民性”,充分彰显了人民至上的编撰理念,是一部体现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平等保护的民法典。从个人到家庭再到社会,民法典给所有的权利主体更完善的权益保障和法律救济,根本就在于坚持了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成为备受关注最大亮点。
善立善施,就必须让民法典真正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民法典汲取了中华民族5000多年优秀法律文化,借鉴了人类法治文明建设有益成果,是一部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民法典。民法典编纂过程中,先后10次通过中国人大网公开征求意见,累计收到42.5万人提出的102万条意见和建议。从立法过程中可以看出,民法典是一次汇聚民智、顺应民意的依法治国最好例证。更好推动民法典实施,就要真正将良法用之于民,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用群众语言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引导群众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又是规范民事行为的法律,让民法典的“守护神”作用更加深入人心。
善立善施,就必须让公平正义成为维护民法典权威的有效手段。公平正义是人类文明的重要标志,是衡量一个国家或社会文明发展的标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是维护民法典权威的有效手段。民法典聚焦的都是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都是为了更好地保障公民应享有的公平正义。《民法典》认可每一个人的人格都是平等的,享有平等的权利,受到平等的保护。更好推动民法典实施,就要把“公平性”体现在每一个环节,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能力和水平,校准法律天平、助力公平正义,更好地发挥确权、维权、护权的重要作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在公平正义上的获得感。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好法尚需善施,好经还需正念。各级党和国家机关要带头宣传、推进、保障民法典实施,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更好推动民法典实施,让民法典真正成为人民权益“守护者”,真正成为民众权利的“宣言书”。(秦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