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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评线】紫金e评:让法治更加深入人心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16日21:00 来源:

6月16日出版的第12期《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重大意义,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

在我国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我们党都高度重视民事法律制定实施。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过渡时期法制”到党的十八大之后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从人治向法治,从依靠政策治国到依法治国,从法制到法治……我们用70年的时间,走完了西方国家300年甚至更长时间才走完的法治之路。民法典系统整合了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长期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汲取了中华民族5000多年优秀法律文化,借鉴了人类法治文明建设有益成果,可谓正当其时、正当其势。

民法典关系每个人的切身利益。有人说,法治于人就如同空气,你可能不会时时刻刻意识到它的存在,可一旦缺少就立刻窒息。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认定标准,到小区车库、车位的归属;从进一步降低业主共同决定事项的表决要求,到严格区分合同的成立与生效;从对胁迫婚姻的撤销,到降低录音录像遗嘱的形式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先后10次征求意见,累计收到102万多条意见建议。

民法典共7编,大到国家所有制、土地制度,小到百姓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生产经营、个人信息保护、私有财产保护都可以在其中找到依据,依次为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以及附则,共1260条。

有专家形象称,民法典规定了一个人“从摇篮到坟墓”的权利和义务,“甚至在你没有来到这个世界之前、胎儿阶段也享有一些权利,比如继承、受遗赠。当你去世之后,名誉权也受法律保护。”

法律的生命力和权威在于实施。“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切实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权利的显著优势”,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提高党依法治国、依法执政能力。如果有了法律而束之高阁,或者实施不力,那制定再多法律也无济于事。一方面,民法典颁布实施,并不意味着一劳永逸解决了民事法治建设的所有问题,仍然有许多问题需要在实践中检验、探索,还需要不断配套、补充、细化。另一方面,领导干部应成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具有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执政才能实现,依法治国才有保证。将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作为“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的重点来抓,加强对青少年民法典教育,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从2020年到本世纪中叶的30年,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分两个阶段安排。全面依法治国也在这两个阶段接续深入推进:到2035年,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各方面制度更加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到2050年,我国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将全面提升,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部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平等保护的民法典,将进一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更好维护人民权益。(余铭)

【责任编辑:王舒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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