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记者从云南省民政厅获悉,截至7月,云南全省共有155.9万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低保、特困供养范围。农村低保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4500元,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832元,云南省各地农村低保标准均超过了扶贫标准,牢牢兜住脱贫底线。
今年以来,云南省民政部门认真开展了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兜准、兜住、兜牢行动和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聚焦未纳入低保、特困供养的未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和脱贫不稳定人口逐人逐户排查,确保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兜底保障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同时,采取了暂停低保对象退出、打破临时救助户籍限制、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加快审批发放进度等措施,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
为巩固脱贫成效,对纳入农村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收入超过扶贫标准但仍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宣布脱贫后可继续享受低保政策,人均收入超过农村低保标准的,可给予半年至一年的渐退期。
今年,云南省民政部门还将贯彻落实近期民政部、财政部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适度扩大低保、临时救助覆盖范围,及时将受疫情影响陷入困境的人员纳入救助范围,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