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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长江⑨】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推动长江大保护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25日21:49 来源: 荆楚网 ​(湖北日报网)

必须从中华民族长远利益考虑,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努力把长江经济带建设成为生态更优美、交通更顺畅、经济更协调、市场更统一、机制更科学的黄金经济带,探索出一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路子。

——2018年4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强调

长江作为中华民族的母亲河,其生态环境的健康与否直接关系到国家的生态安全和人民的福祉。然而,由于此前一个时期的过度开发,长江的生态环境遭受了严重破坏,水体污染、生物多样性丧失等问题日益严重。从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全局来看,推动长江大保护刻不容缓。长江大保护是一个涉及多个方面的综合性战略,重点要把握其核心,即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如此才有可能在保护和恢复长江生态环境的同时,推动长江经济带的高质量发展。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

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要在思想上和行动上牢牢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其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坚定“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的理念。人是自然的一部分,是自然界长期进化的产物,人的发展进步离不开自然的依托。长江作为奔涌了几千年的母亲河,养育了无数中华儿女,中华民族的永续发展离不开整个长江生态系统的供养。而任何自然生态系统能承受人类开发的容量是有限的,长江也是如此。人与自然是休戚与共的关系,保护长江生态也就是保护我们自己的未来。其二,要增强使命担当,向着“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奋斗。要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原则,要保持生态文明建设战略定力,继续把生态修复和环境保护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上,以实际行动守护好长江生态屏障。具体来说,就是要严格执行生态保护红线制度,确保长江干流及重要支流、湖泊、湿地等生态敏感区得到有效保护,严禁在红线范围内进行破坏生态环境的开发活动,切实维护长江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其三,要加强制度保障,不断完善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和监管措施。要明确各级政府和企业在长江保护中的责任和义务,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机制。对于违反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形成有效的震慑和警示作用。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要善用七大思维方法

在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我们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总钥匙’。”具体而言,要切实提高战略思维、辩证思维、系统思维、创新思维、历史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能力,做到善于把握事物本质、把握发展规律、把握工作关键、把握政策尺度,增强工作科学性、预见性、主动性、创造性。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推进长江大保护,也要善用这七大思维方法。其一,实施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重点领域治污,充分体现了战略思维方法,强有力地保护了珍稀濒危物种,促进了重要栖息地的修复,持续改善了生态环境质量,要不懈坚持下去。其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论断是辩证思维是最生动体现,阐明了生态环境与经济发展的内在联系,启示我们开展长江生态环境治理,要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走出一条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发展道路。其三,“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体现着系统思维,启示我们用系统思维将长江生态系统中水质、水生生物、相关湿地等等各方面要素联系起来,以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为重要抓手,实施长江流域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其四,实现绿色发展,离不开创新思维,为此,要加强科技创新,推进传统产业绿色转型升级,打造绿色产品,建设绿色产业链,培育壮大绿色低碳的传统工农业和新兴产业,推动生态财富转化为经济财富,使绿水青山真正成为金山银山。其五,生态优先蕴含着历史思维的智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古今中外,因生态环境的衰退导致人类文明衰落的事例不在少数。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推进长江大保护,就是以史为鉴,充分尊重自然规律的体现。其六,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是法治思维在长江大保护的最好阐释。以法律的形式,将重大决策部署转化为国家意志和全社会的行为准则,为长江母亲河永葆生机活力、中华民族永续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其七,推进长江大保护也离不开底线思维。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在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上,就是要不能越雷池一步,否则就应该受到惩罚”,面对长江大保护中的一系列问题,应坚守底线思维,加快设定并严守资源消耗上限、环境质量底线、生态保护红线。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要贯彻“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方针

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要坚决贯彻“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方针。“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不是只保护不开发,而是要将保护摆在优先和突出的位置,不能以牺牲生态和环境为代价走粗放无序开发的老路,必须以“大保护”为前提因地制宜科学有序集约开发,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文明发展之路。其一,要将长江水生态环境保护放在首位,以提升水质为目标,强化长江岸线和沿江产业园区开发管控,坚决取缔园区以外的污染企业,实施水质达标区建设,加强入江污染物源头控制,强化长江干支流和重点湖泊水质目标管理。 其二,落实长江流域国土空间规划,强化国土开发生态指引,优化国土空间开发布局,构建支撑新发展格局的国土空间体系,加大生态系统完整性与连通性保护力度,实施环境损害赔偿和生态保护补偿的双向补偿制度,分等级分类型保护重要生态空间。其三,实施长江流域生态修复和环境保护工程,加强水安全保障工程、自然生态保育工程、重大灾害防御工程、环境生态风险防范工程,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筑牢长江水安全、生态安全底线和重要生态屏障。其四,健全跨行政区协同机制,实施流域综合管理。要加强长江沿线各省市的协作配合,建立跨地区的生态保护与绿色发展协作机制,通过共享资源、互通信息、协同治理等方式,共同推动长江大保护。

总之,长江经济带发展必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新时代的历史方位,深刻把握自然规律、经济规律和社会规律,提出的具有重大而深远意义的战略谋划。唯有牢固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才能切实推动长江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和长江经济带的可持续发展。当前,我们必须深刻领会这一发展道路的重要意义和实践要求,切实提高站位,深刻认识长江生态环保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现实紧迫性、任务长期性,坚持把长江生态环保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重大民生工程来抓,切实树牢绿色发展理念,坚决扛起长江生态环保工作的责任担当和筑牢长江生态屏障的重大历史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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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作者:李晓宇(长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

责编:王舒娴

【责任编辑:王舒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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