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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日公布对洗脚城的处理结果

发布时间: 2008-04-10 08:20   来源:    进入电子报

  张家界市开了一家洗脚城,好大排场,照片里显示市检察院、市法院、市地税局、市建设局、区检察院、区法院……全都送了大红条幅,热烈祝贺该洗脚城隆重开业,祝他们以后生意兴隆、财源滚滚,红通通地把一栋楼几乎盖住了。记者昨晚打电话到张家界市委办进行核实。值班工作人员彭小姐称,挂条幅一事属实,帖子她也看到过。据她所知,这是商家自行炒作的行为,与政府单位无关。(4月8日新华社)
  洗脚城上挂出市、区两级检察院、法院及市里各职能部门的条幅,市委值班人员“火速”地知道了全是“商家自行炒作的行为”。这就纳闷了,区区一洗脚城是“吃了熊心还是豹子胆”,公然敢打出两级地方检察院、法院等政府机关的旗号为自己“张扬声势、招摇撞骗”?
  就算商家挂出的条幅是自行炒作的行为,但张家界各单位负责人均表态“未送条幅”可就是一字不提处理洗脚城的事情,这样一来直弄得公众们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为了弄清楚这里边的缘由,当地相关机关部门只有向全国人民适时通报处理结果才能证明“未送”,否则,人们就有充分的理由怀疑。
  再说,仅以洗脚城与“政府单位无关”就草草了结此事本身就是不负责任的表现,难道私自把两级检察院、法院等机关请到新开业的洗脚城上“呐喊、助威”的事情还不够严重吗?打着检察院和法院等的旗号自行炒作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盗用、冒用”了政法机关和国家机关的名义而相关部门不痛不痒、不追不究那才更可怕,因为检察院、法院可不是为个人或某个团体助势、打气的,一个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一个独立行使审判权的两个国家机关之名被盗、冒用了后果还不够严重吗?
  只有澄清事实的来龙去脉,才能维护国家机关的神圣不可侵犯和法律的尊严。别说洗脚城冒用的是国家机关,洗脚城就是盗、冒用了“卖当劳”的字号,洗脚城恐怕也难逃承担连带的法律责任,不对此事公布处理结果又怎么能证明洗脚城的行为是“私自”的呢?
  从此浅显的道理可知,不管相关机关怎么拍着胸脯审辩,不公布处理结果洗脚城上的条幅不就成了陕西的“华南虎”了吗?何日公布对洗脚城的处理结果,我们将拭目以待。
  稿源:荆楚网 黄晏铭

(本文来源: 编辑:王德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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