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剥夺周正龙被采访权是违法行为

发布时间: 2008-07-02 09:34   来源:    进入电子报
  陕西省政府昨日下午召开处级以上干部大会,通报“华南虎照片事件”相关人员处理决定,同时启动为期3个月的政府机关作风整顿教育活动。另外,陕西方面拒绝了所有采访周正龙的要求。(7月1日《新京报》
  从目前公开的报道看,陕西方面的说法是:涉嫌诈骗的周正龙已被公安机关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就是说,周正龙还没有被法院审判,目前还仅仅涉嫌诈骗,是否有罪还没有定论,在法律意义上还是无罪之身,那么,他的各种公民权利——如自辩权、接受采访权都还受法律保护。那么,笔者想问一下“陕西方面”,你有什么权力替周正龙安排他的公民权利呢?
  “陕西方面”是一个模糊的说辞,笔者认为应该至少包括陕西省政府,公安厅,检察院,监察部门等。毫无疑问,这些部门都是行政执法部门,都是一些具有现代法学、法律知识的人执掌这些部门。那么,既然这些人都是执法方面的行家里手,你们岂能擅做主张、在未征得周正龙本人同意的前提下就剥夺了周正龙接受媒体采访的权利呢?这种典型的执法犯法,又怎么与大张旗鼓要建设的法治政府联系起来呢?这是不是与“为期3个月整顿教育的政府机关作风”的目的相抵触?
  套用一句流行而庸俗的话说,叫周正龙说话,天塌不下来。既然在新闻发布会上,陕西方面信誓旦旦地公开了周正龙自己承认了造假的整个过程,加上证据确凿,令人信服,那么,叫周正龙公开接受媒体采访,只不过验证一下陕西方面的说法而已,陕西方面有什么理由害怕呢?反过来想,“拒绝了所有采访周正龙的要求”恰恰叫人怀疑:是不是周正龙没有承认造假,或者这起事件另有牵连?周正龙是不是充当了可怜的替罪羊?
  6月30日《新京报》报道说,挺虎派首领、北京师范大学副教授刘里远称不接受警方结论,打死也不信虎照是假。刘里远说,我认为视频比较可信,除非我在视频里面亲自看到记者采访周正龙,周正龙亲口说他的造假过程。很显然,刘教授没有完全信服陕西方面的说法,至少存在怀疑。我想,和刘里远教授有一样想法的大有人在,那么,满足一下这些公民的知情权,总是陕西方面应尽的责任吧?
  不客气地说,只有允许周正龙公开接受媒体采访,才能消弭公众的疑虑,华南虎事件带来的所有影响才可能降低到最低限度。陕西方面无理地“拒绝所有采访周正龙的要求”,即有违法治精神,也与打造责任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不符。而且,还将带来新一轮的猜测和怀疑,对重塑政府形象和公信力都是不利的。
  稿源:千龙网
  作者:王伟
(本文来源: 编辑:余宽宏)
关键词:周正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