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小区居民周强因“错车”与保安发生小摩擦,前来调解纠纷的派出所民警被误认为偏袒,而被周强叫来的兄弟们打成脑震荡。(7月21日《天府在线》)
冤有头,债有主,民警来调解纠纷,周强的兄弟们却把民警打成重伤,真是找错了对象。
警察被打,问题很严重。在舆论宣传上,警察惩恶扬善,除暴安良,主张正义、正气。在处理群众纠纷时,却被群众不信任,甚至成了攻击对象,值得思考。
对待一个人有一种先入为主的现象。看到小偷,人人喊打,因为小偷在大家的意识里是坏人,该打,所以不管小偷是谁,群众都会挥起拳头。同样,对待警察,大家潜意识里,也会有一个先入为主的评价。那么评价如何?经常看到关于警察的负面新闻。与黑势力勾结,充当保护伞;与“娼妓”合作,搞“创收”;酗酒驾车、打人等。虽说仅是个案,但是一颗老鼠屎坏一锅汤,这些个案综合起来,警察的形象不是很光辉。
具体到这个事件,周强与保安发生矛盾,争执不下,民警到场。如果大家认为其能公正、公平的处理事情,双方都会止戈息兵,听民警说理、说法,定是非、定责任。即使周强的兄弟们赶来帮忙,也不会动粗。但是警察在群众心里的信任度不高,其公正执法受到群众的质疑,当他们认为警察有包庇、偏袒言行时,自然怒形于色,挥起“老拳”。可以说,警察被打,根子是群众对警察的不良评价,而偏袒言行只是导火索。
民警被打成脑震荡,肇事者必将受到刑事处罚,但是这样的处罚依靠的是威权和强制力。让群众口服心服,还得从改善自身形象入手,取得群众的信任。
稿源:荆楚网
作者:许卫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