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刹住公款出游风,中央纪委、外交部、中央组织部、中央对外联络部、中央外办、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国家预防腐败局和国家外国专家局决定建立部际联席会议机制,在全国开展为期一年的制止党政干部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8月22日 《新京报》)
对于干部公款出境游中存在的问题,群众一直反响比较强烈,对此胡锦涛、温家宝曾先后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坚决制止。今年初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专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的若干规定》。中央纪、委监察部将这项工作列为中纪委2008年的重点,强调“加强监督检查,坚决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这一次十部委联手出重拳治理公款出境游,专门下发《关于开展贯彻落实“两办规定”制止党政干部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的通知》,明确了三项重点任务,强调抓好计划审批,加强活动监管;强化因公经费约束,推行先行审核制度;强化责任追究,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笔者以为这些措施只要能落到实处并长期予以坚持,相信对治理干部公款出境游一定有很大的作用。然而纵观干部公款出境游存在的问题,窃以为治理干部公款出境游,重点放在公款买单上固然不错,但仍要围绕权力进行监管,既要管住“钱”,又要管住“权”。
长期以来,干部公款出境游之所为民众所诟病,原因主要在于干部出境游是权力的衍生品,从表现看无外乎这几种类型:一是干部直接利用职权借考察之名直接用纳税人的银子,当然这也是最直接的最主要的公款游,典型的概纳税人之财,对这种类型出境游我们直接通过单位报账情况,还能得到具体数额,早些年就有数据显示,每年干部公费出国所消耗的财政费用竟达3000亿元,就是这种情况;二是把公款游费用由下属单位或企业进行报帐,有些甚至由境外企业买单,当然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买单无论是下属单位或企业,都会变相得到某种利益,因此这种类型实际上就是权钱交易的一种,其危害性更甚于财政赤裸裸拿钱公款游;三是干部自己不出境游,而是让配偶、子女出境游,当然费用最终还是别人买单的;四是干部自费出境游,这种情况当然也有,但笔者以为并不多,作为拿固定工资的公务员,目前薪水并不高,对于一次出境游动辄数万元的费用,并不是多数干部能承担的,因此有些干部实际上表面自己出钱,实际上这些钱最终谁出,还要打个问号。后三种情况出境游所花几何?目前仍是一个黑洞。同时通过落马一些腐败分子,我们还可以看到,这些腐败分子往往把出入境的送机、接机当作一次敛财的机会,以出国(境)要花钱为名收受贿赂。而且有些腐败分子就是在这些出境中,提前为自己及亲属探路,转移赃款,为贪腐外逃做好准备。
因此,笔者以为,我们治理干部出境游时,要盯住公款,更要盯住权力,有关监管部门对于出境游的干部不管因公因私都要严加监管,同时应把领导干部配偶、子女这些人纳入监管对象,从而使干部公款出境游问题得到全面彻底的解决。
稿源:荆楚网
作者:卢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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