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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体验法官,谁体验百姓?

发布时间: 2008-10-25 10:19   来源:    进入电子报
  身穿法袍,手持法槌,庄严地坐在法庭上或许是很多人的梦想,当回执行法官也是不错的,如果愿意,快到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法院看看吧。《都市时报》(2008年10月22日)报道:从今天起,五华区人民法院、都市时报联合主办“市民体验执行”活动,面向社会征集热心市民,体验执行法官最真实的生活和工作,每位市民的体验时间为一天。
  昆明市五华区法院通过体验法官工作,根据院长王伟林的意思,此次活动的目的无非就是要通过让市民零距离感受执行过程,提高大家的法律意识,从而提高判决的执行力,说白了也就是为了更好地解决法院执行工作的“四难”问题。
  所谓“四难”,即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寻、协助机构难求、资产难以变现。院长王伟林也很清楚“四难”产生的主要原因,“简单来说主要有6方面:被执行人法律意识淡薄,不自觉履行义务;暴力抗法现象增多;被执行人偿付能力差,无力或暂时无力偿付债务;有关部门的配合支持不够,协助不力;人情、关系干扰;立法尚待完善。”
  自古百姓怕官家,岂有官家怕百姓?真正要解决“四难”,恐怕还需要深入百姓,先去“体验百姓”。除了被执行人法律意识的淡薄之外,其实百姓也有着更多的“难言之隐”。
  大概出于“身在其中”的局限性,王伟林院长并没有看到判决的公正与否也影响着判决的执行力。法律界有个名言,“以法服人,其外若密,以德实疏;以德结人,其外虽疏,其中实密。”要想以法服人,就必需有个公正的判决,不管钱权和地位,真正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执行人若从心底里服了法院的判决,又怎么会不尽其力而执行呢?
  被执行人的偿付能力也确实是一个老大难的问题,除了一些恶意不愿偿付者之外,确实有很多人在经济上有苦衷的。从执行人的角度看,经济困难者更多地是需要人性化的“执法关怀”,比如可否申请暂缓(给定合理的限期),可否申请判决的等量替代等等。
  解决“四难”,不仅仅需要百姓对法官的“体验”,也需要法官对百姓多些体谅。
  稿源:荆楚网
  作者:吴 力
(本文来源: 编辑:余宽宏)
关键词: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