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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心捐助”为何变成了“索命子弹”?

发布时间: 2008-12-12 17:39   来源:    进入电子报
  小芳今年13岁,是某小学六年级(1)班的学生。今年“5·12”汶川大地震期间,小芳向家人要了40元钱,并带了一包自己的衣服,高高兴兴地到步行街一捐助点,献出了自己的爱心。5月18日下午,小华的班主任号召同学们捐出零花钱。次日中午小芳放学回到家后,再次跟母亲苏卿提到捐钱的事。苏卿当即对小芳厉声训斥,并不顾小芳的辩解和苦苦哀求,用擀面杖对其进行持续殴打。直至小芳口吐白沫,身体大面积青紫,体表广泛性皮下出血(面积约25%),最终没了声息。当日晚上6时许,小芳在被送往医院抢救途中死亡。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一审宣判,小芳的母亲苏卿(化名)因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小芳的父亲江先生11日告诉记者,在接到法院的判决书后,认为“”,他已申请上诉,“要为死去的女儿讨个说法”!(12月12日《扬子晚报》)
  这无疑是一个悲剧,女儿死去,母亲锒铛入狱,父亲看着法院的审判还说着“判得有些轻了,要上诉,为死去的女儿讨个说法。”好端端的一家就这么家破人亡、夫妻反目成仇。面对这个悲剧,笔者有些诧异,当真就是为了捐款,母亲就要将女儿殴打致死吗?母亲的行径又是如何而来的呢?家破人亡的悲剧背后到底还隐藏着什么样的内情呢?
  通过事件,我们分析出此事有两个很典型的方面:家庭暴力与捐款。虽然两者之间没有必要的联系,但笔者依旧相信两者之间在女儿的死亡案件里,都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地震发生后,全国人民万众一心的捐款捐物,无可厚非。但是,既然是捐献,那就应该是有余力的人来捐。小学生尚且要国家花财政来培育,父母花金钱来教导,可以说是最贫困的阶层了。尤其对于农村的学生而言,零花钱,几乎是一个从未明晓其真正含义的“名词”。
  要求学生为灾区捐款本身就是一场教育部门的“政绩秀”。教育部门打肿了学生和家长的“脸”,却自己跑到领奖台上“充胖子”,说着“我们为灾区捐款……”。笔者疑问,学生的捐款荣誉为何被教师和教育部门的领导所窃取?更令笔者怀疑的是,小芳的第二次回家要钱,是不是因为班主任或者是校长因为没有完成“指标”所致?在新闻的报道当中,我们似乎没有看到类似的报道,也许是在抗震救灾的“大旗下”,也许是在万众一心的形势背景下,没有新闻媒体敢于道出这样的问题。但是,也许就是强制捐款让祖国的一只小花朵失去了生命。
  所以,依照笔者看来,这位将自己的女儿打死的母亲不应该得到谩骂,相反应该得到同情。毕竟,第一女儿的40元人民币和一堆衣服,她都奉献出去了。说明,她对于灾区的灾情也深表同情。只是,在学生们捐款了之后,想必村里又组织了捐款。而当女儿再次回来索要“捐款”的时候,此时的“爱心奉献”早已变成了一种负担和压力。但老百姓无法承受这份“爱心”压力的时候,悲剧也就产生了。
  爱心的捐助变成了“打人致死”的诱因,世间之事,悲愤之举,莫过于此。
  稿源:荆楚网
  作者:苏北山
(本文来源: 编辑:余宽宏)
关键词:苏北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