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媒体梳理了2008年以来,52起舆论普遍关注的官员免职案例,85名官员被免,29人起复,占比达34.12%。但是,如果排除生活作风问题无人起复这个特殊现象,被免官员的起复率高达50%。(《河南商报》)
“免职官员”可以复出吗?无论是从现有的游戏规则来衡量,还是用发展的眼光来看,都可以。既然如此,舆论为何总是纠缠“免职官员”复出的问题呢?事实上舆论不是否定免职官员复出,而是发现“免职官员”复出有些“凌乱”,甚至可以说比较随意。除了涉及色情而被免职的官员无人传出起复消息以外,其他“免职官员”复出,几乎没有章法,这很不好。
从“免职官员”复出的时间看,很不统一,也找不到制度性的规律。有的1年后复出,如山西省原省长孟学农因2008年山西襄汾溃坝事故被免职1年后,任中央直属机关工委副书记。有的半年,如上海静安区原区长张仁良因2010年上海胶州路大火事故被免职,半年后任喀什地委副书记。有的只有3个月,可以说是“闪电复出”。有的则只是“挪个窝”。如2008年,时任铁道部副总工程师的耿志修接替陈功出任济南铁路局局长,不到半年,胶济线铁路再次出现超速事故,耿志修因此被免职,却重新出任铁道部副总工程师。
“免职官员”复出为何这么乱?除了人为因素以外,根本原因是除了《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规定》和《纪律处分条例》对“免职官员”的复出有零散的规定以外,还没有系统的、规范的制度性规定。而且,现有的零散规定是否科学合理,也值得拷问。例如规定免职官员“1~2年内不得提升职务或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什么是“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没有明确规定,容易被人钻空子。例如官员被免职,为何大多数还保留原有行政级别,为何不紧跟着降级呢?
当然,最主要的是免职和复出的程序阙如,为“免职官员”复出“打乱仗”埋下了伏笔,如起复的理由是什么;免职到起复之间的时间应该是多长;是否要征求民意;是否要对外发布消息,以取得舆论的谅解,满足公众的知情权等,几乎是一片空白。“免职官员”何时复出,任什么职务等,信息阙如,很容易让公众产生怀疑:会不会有人趁机浑水摸鱼?有没有猫腻?质疑声不断。
“免职官员”不是不可以复出,而是其复出要能说服大众,不管是复出理由,还是复出程序,都应该有一套详细的规则。假如“免职官员”复出有章可循,能让人看得明明白白,舆论又怎么会质疑呢?
稿源:河南商报
作者:王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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