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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何以成“龟腚”

发布时间: 2008-07-22 09:54   来源:    进入电子报

  一次无聊的旅途,车载电视上播放的是一个小品,说的是一对夫妻中了香港游,结果没有时间去,就去领取奖金,谁知道被七扣八扣,最后只剩几元钱。在扣钱的过程中,只要这对夫妻提出异议,办事者总能翻箱倒柜,拿出各类文件说:“这是规定呀”。
  规定如此厉害,其功效可不仅仅是能扣钱,还要让活人用文件证明自己活着。据湖北当地媒体报道,大冶市一名65岁老太在按规定申办遗属补助费时,被大冶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求出具一份自己还活着的证明。这些规定如此正当,如此细致,已经深入到我们的社会血脉之中。为民办事者,碰到一些事,拿不出“规定”,必定是手足无措。而另一方面,上到国家省市,下到单位部门,规定恐怕能码起一座万里长城。这样,面对如此众多的规定,老百姓们也不知道如何是好。
  很显然大冶的这位老太,就遭遇到了这样的“规定困境”。有网民戏称,幸亏没让死人亲自证明自己死了,还有网民干脆把“规定”讥讽为“龟腚”。其实,我们这个社会,有时候就是太多的规定困住了前进的步伐。比如流传很广的一个规定是说,湖南某地就规定“男教师不得强奸女学生”。如果我们认真一点,就发现这条规定又有问题:男教师就可以强奸男学生了?女教师能不能强奸男学生?这样,该单位又可能想着搞一个“补充规定”进去。这样,人世间有万种亿万种可能,每一种都想着去规定或补充规定,无论如何是无能为力的。
  然而,事情还没有完。如果某件事情没有规定,那么就可以做了?这样,犯事儿的人总会想着去寻找漏洞来替自己开脱,而办事儿的人头脑里老是想着去找相关的规定来进行规范约束……真是规定的“子子孙孙,无穷尽也”,这样,相反还会把这个世界搞乱了套。生搬硬套地用规定“治市”“治单位”,其实缺乏的是一种人文精神和一种办事理念,是一种教条主义的表现,有时候甚至成为懒政者放出的门槛石,成为利益集团创收的借口。这样,就成为小品中被讽刺的对象,成为网友口中的“龟腚”。
  一些地方,老是把废除了多少项规定当作政绩来宣扬,然而没多久,更多的规定就出台了。从文件、纪要、共识、规定、规章、规范……,还有规定之间“神仙打架”的现象,一些文革期间的规定,至今还被人拿出来实施。总是听说要解放思想,想来想去,不如把老百姓口中的“龟腚”,先行“解放”了吧。
 稿源:荆楚网
 作者:吴双建

(本文来源: 编辑:张帆)
关键词:吴双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