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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玉初:捐款,一定要做超然的道德高人吗?

发布时间: 2008-06-16 15:52   来源:    进入电子报
  5月18日晚,中央电视台《爱的奉献》大型赈灾晚会上,加多宝集团副总经理代表该公司向四川灾区捐款1亿元。加多宝公司的捐款行动,此后演变成了全国范围的王老吉消费热。 在上海等地区,红色罐装王老吉,销量在几天内就翻了倍。在这个病毒式传播背后,其实是一场网络营销行动。据一位内部人士透露,王老吉请了一大批网络推手在推波助澜。(6月14日《华西都市报》)
  大自然的灾难,需要我们共同面对,一起担当。对那些捐助者,我们心存感激;对那些虽无力援助但在心中默默地为灾区人民祈望者,我们也感谢他们的善念。但是,对那些挪用救灾款物的人,绝不能轻饶之;对那些发灾难者的人,我们亦当同仇敌忾,揭穿其丑陋的嘴脸。只是,我们在表达自己情绪的时候,切莫成了泛道德主义者。笔者认为,参与救灾,只要援助者能真正地为灾区人民做些实实在在的事情,不要强求他们去做超然的道德高人。
  我们经常见到一些企业在开展慈善活动时,往往要借此机会召集媒体为企业做一些宣传。对此,我们曾说那是在沽名钓誉。后来,有一位朋友坦承道,“企业做慈善活动要量力而行,如果捐出来的钱影响到了企业发展,企业就无法成长,以后将难以继续慈善活动。我们借助企业的慈善活动作些宣传,‘沽名钓誉’是不假,但对其他企业也是一种感召。”我想,那些话不无道理。如果企业能从自己参与慈善活动中获得部分“回馈”——提升企业影响力、美誉度,进而演化成企业经济效益,这本身不是坏事,说不定还能激励他们更积极地参与慈善活动,并影响他人。
  一直以来,我们总在期待更多的企业能承担起其应担当的社会责任,扮演慈善事业的急先锋。企业进行慈善捐助,那种纯理想化的做好事,我们当然不会拒绝;但是,一些企业若借助自己在灾难中体现出来的社会责任,又不超出法律的范畴,他们进而作一些商业性质的营销,我们也应接受。
  在商战中,我们更容易接受企业利用奥运会等喜庆的事情参与商业角逐,同样,也应该认同企业在人类共同面对的灾难面前,以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等形式来完成一次商战。只是,我们需要注意手法和策略,切莫一味地发灾难财,要不然只会“赔了夫人又折兵”。从现在的社会反响来看,王老吉捐款1亿元,我更愿意把它看作是一个商业营销的成功案例。王老吉能抓住机遇取得的成功,和它捐助1亿元支援灾区所彰显的企业责任一样,同样值得其他企业学习。
  稿源:荆楚网
  作者:王玉初
(本文来源: 编辑:余宽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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