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目前,全国已有北京、上海、深圳、成都、淮安、黄石这6个城市被确定为共有产权住房试点,作为政策性住房的一种新形式,有人期望,有人观望。所谓共有产权住房,其主要做法是,地方政府让渡部分土地出让收益,然后以较低的价格配售给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家庭;配售时,保障对象与地方政府签订合同,约定双方的产权份额以及保障房将来上市交易的条件和所得价款的分配份额。那么,与政府合伙买房,可行吗?对此您怎么看?欢迎大家关注东湖评论“微信闪评”栏目,参与话题讨论,用语音畅所欲言。
新闻链接:
1、让共有产权房真正惠及群众
2、从试点城市看共有产权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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