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报讯 记者 陈屿 通讯员 韩涛
乡村用药安全是否有保障?带着这个问题,趁着春节回老家过年,记者进行了一番走访。
去年,松滋市获得“药品安全省级示范县”称号。 农历腊月二十八,在松滋市杨林市镇向丰岭村卫生室里,记者看到了带着儿子来看病的涂静。“怎么不开点消炎药啊?您开的药这么便宜,有效么?”拿着处方,涂静一脸疑惑地问医生。“你儿子扁桃体很正常,根本就用不着抗生素。我们这里用的都是《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的药品,零差价销售,当然便宜。”医生回答道。他还告诉涂静,现在,社区会不定期开展用药安全讲座,可以来参加。
随后,记者又到松滋市乐乡大道的“宝芝堂”药店探访。
“来一盒康泰克。”记者道。
“新年好,不好意思,买这种药要登记身份证。”一位胸牌上显示姓卢的工作人员热情解释道。
“买个感冒药也要登记,够麻烦的。身份证下次再带过来可以吗?”记者再次试探。“这是规定。要不,您给网格监管员打个电话问问吧。”记者按提示拨通了电话。
“过年好!我是杏花村社区的网格员赵青兰,请问您有什么需要帮助的?” 记者说明购药意图后,赵青兰解释道,这种药含有麻黄碱,属国家限制购买药品,少量购买要实名登记,请顾客予以配合……“请您谅解,我不能愧对我们的招牌,”卢姓工作人员指着一块“诚信药店”的牌子客气地说。
晚上,记者在亲戚家看当地电视节目发现,往昔充斥电视画面的所谓“特效药”广告,统统不见了踪影。取而代之的则是“规范用药、科学保健”的公益广告。偶尔插播的药品广告,也郑重提示“请在药师指导下购买”。看来,真没愧对“药品安全省级示范县”的荣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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