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频道 > 十八届三中全会

更多

“单独二胎”最快年底启动 广东可能率先实施

发布时间: 2013-11-17 16:12   来源: 法制晚报   进入电子报

  政策平稳过渡后 将取消生育间隔

  国家将根据“十二五”人口发展规划、近年出生人口变动情况以及单独二胎政策启动实施情况,编制年度人口计划,加强引导调控。在符合单独二胎生育条件人数较多的地区,采取倡导合理生育间隔、优先安排年龄较大的单独夫妇再生育、做好再生育审批等,防止出生堆积。确保出生人口控制在合理范围之内,防止发生大的波动。

  这是不是就意味着今后在所有启动“单独二胎”政策的省份都会采取一定的生育间隔?

  原新认为,这也不是绝对的。生育间隔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避免过度的人口堆积。独生子女政策毕竟实行了三十多年,限制了一部分人想生二胎的愿望,现在政策放开,不同年龄段生育周期的妇女符合生育二胎政策,有可能会同时生育,大量堆积现象可能会出现在刚放开政策的2-3年内。

  原新还表示,需要稍微做些限制,让符合“单独二胎”的年轻妇女生育年龄稍微往后推一推,最终实现政策的平稳过渡,将逐渐取消生育间隔。

  防止“钻空子”还需各地出台细则

  王培安表示,实施单独二胎政策后,近几年出生人口会有所增加,但仅相当于2000年前后的出生人口规模。可以有把握地说,启动实施单独二胎政策不会给粮食安全以及卫生、教育、就业等基本公共服务带来大的压力。

  原新认为,即便是出现短暂的人口堆积,但这也是暂时的,政府有足够的时间去优化社会资源配置,提前根据当地实际及时测算调整政策和增加社会资源配置。

  此外,原新表示政策从目前提出到各地正式开始启动实施还存在很多问题,除修订《条例》外,还需要制定一系列与之相关的社会公共政策、具体细则等等包括社会抚养费如何征收的问题。

  比如在调整生育政策之前不符合的违法生育,应该缴社会抚养费,但是却拖着没交,那么从明年起政策调整又符合生育条件了,社会抚养费还征收吗?另外社会抚养费可以分期付款,前期已经付了一部分,政策调整后没有付的那部分是否还需要付等,这些都需要各省在条例出台以后做出非常细致的安排,否则会引起新的社会矛盾。

  新规链接

  独生子女 需没有任何兄弟姐妹

  昨天,国家卫计委副主任王培安在介绍单独二胎政策具体适合于哪些人群时表示,单独二胎政策适用于一方为独生子女的夫妇。一般地讲,独生子女是指本人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

  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只育有一个孩子,且没有再生育打算的视为“独生子女”。若独生子女父母离婚,未再婚前,那么原先办理的《独生子女证》有效。夫妻双方离婚后,一方再婚又离婚但未生育子女的,与原配偶复婚后,原来办理的《独生子女证》依然有效,之前所生子女还是“独生”。

  根据北京市计生委对计生政策的在线回答,独生子女父母,离婚后,再婚的,原先办理的《独生子女证》则无效,不再享受独生子女待遇。

  另外一种,再婚夫妻,双方各有一个子女,再婚前双方已领取了《独生子女证》的,再婚后收回《独生子女证》,不再享受奖励费和补助。此对夫妻如又离异,虽双方各自只有一个子女,但不再办理《独生子女证》,亦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本文来源:法制晚报 编辑:唐芳)
关键词:单独二胎;二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