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新闻中心于3月12日(星期六)16时15分在梅地亚中心多功能厅举行记者会,邀请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尚福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刘士余、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项俊波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
中央电视台、央视网、央视新闻客户端记者: 我的问题给刘士余主席,有关股票发行的注册制改革。我们都注意到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并没有像去年那样提到注册制的改革,但是就在同一天对外发布的“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中却提到了要创造条件去实施股票发行的注册制。创造条件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就是当下并不具备推出注册制的条件?
另外一个问题,不管当下是不是推出注册制,注册制早晚都是要推出的,未来推出的时候会是怎么样的一种推出方式?是一步到位还是逐步推出?如果是逐步推出的话,哪些企业先推出,哪些企业后推出?另外,哪些事项是继续审批,哪些事项不再审批了?如果这些要素都存在的话,会不会出现新一轮的不公平?
刘士余: 谢谢你提问。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资本市场的任务讲得非常明确具体,证监会将认真贯彻好、落实好。关于注册制改革,正如记者提的问题,我到证监会任职后发现媒体大部分是在讨论这个问题。我做了一些功课,特地花了一点时间来研究,大体分成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注册制还搞不搞,另一方面是怎么搞。我仔细想,这两个方面不是对立的,而是一致的。
先说注册制,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中国资本市场长期健康发展顶层设计下的一个重大任务。这里明确回答大家,注册制是必须搞的。但是,至于怎么搞,要好好研究。我们得认真全面地理解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决定》提出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逗号),推进注册制改革(逗号),多渠道推动股权融资等等。我为什么在这儿跟大家讲要注重三中全会文件当中的逗号,就说明这几项改革不是孤立的、独立的,甚至割裂的选项,逗号与逗号之间的这些内容是相互递进的关系。也就是说,把多层次资本市场搞好了,可以为注册制改革创造极为有利的条件。
同时,注册制改革需要一个相当完善的法制环境。去年1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特别专项授权,自3月1日起实施。我理解人大常委会对政府的这项授权,标志着政府可以启动注册制改革与现行行政审批制、核准制之间制度转换所需要的一系列配套的规章制度。没有人大的专门授权是不可以启动这些配套制度研究的。因为在那个时点,甚至在现在,中国证监会履职的法律依据就是《证券法》。这些技术准备工作,也就是说配套的规章制度,研究论证需要相当长的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必须充分沟通,形成共识,凝聚合力,配套的改革需要相当的过程、相当长的时间。注册制是不可以单兵突进的。
大家已经看到,“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提出,创造条件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创造条件总得有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各方面要充分沟通,凝聚共识。证监会要集思广益。关于这个问题,我向央视的记者和在座的媒体朋友强调一点,无论是核准制还是注册制,我们都必须实时秉承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真诚理念,对发行人披露内容进行严格的真实性审查,这一点即使将来实行注册制了,不但不能放松,而且必须加强。
(作者: 编辑:陈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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