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4年4月19日,巴东县溪丘湾乡葛藤坪村党支部副书记陈泽凡,违规在家中操办六十岁寿宴,收受21名非亲属人员礼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2015年12月2日,巴东县清太坪镇卫生院医务科科长邹喜明,违规为儿子操办婚宴,收受20名非亲属人员礼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2016年7月1日,建始县花坪镇落水坪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易雄武,未阻止其家属操办孙子满月宴,且在驻村干部汤某先后两次劝阻后仍不知止,违规收受31名非亲属人员礼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2014年至2015年期间,来凤县翔凤镇卫生院违规公款宴请及购买土特产。时任来凤县翔凤镇卫生院党支部书记、院长王丹鹏,副院长田海平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院办公室主任吴焜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5.2016年10月20日18:00,巴东县工商局信陵镇工商所工勤人员沈杰,驾驶执法车接送妻子及其两名同事下班,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6.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恩施市板桥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廖雪峰,将私人所有的一辆小轿车租给中心使用,用于自己进城开会和下乡,并报销租车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作者: 编辑:张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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