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e directive]
更多

药家鑫之父获赔1元 诽谤者微博致歉30天

发布时间: 2012-08-01 07:59   来源: 荆楚网   进入电子报

  湖北日报讯 据新华社西安7月31日电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31日对药庆卫(药家鑫父亲)诉张显名誉权纠纷一案进行公开宣判。一审判决被告张显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删除仍然保留在网页上、其发表的有侵权内容的微博1条、博文2篇,并在其微博、博客上连续30日分别刊登致歉声明向原告药庆卫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支付原告药庆卫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1元、公证费5960元。

  法庭审理查明,2011年4月至同年8月间,被告张显共有5条微博和3篇博文构成侵犯原告药庆卫名誉权。张显在其发表的5条微博和转载的3篇博文中,对原告药庆卫使用了诽谤、侮辱性语言和不实描述。在本案审理过程中,张显自行删除了具有侵权内容的4条微博和l篇博文,但有1条微博、2篇博文仍在网页上。

(本文来源:荆楚网 编辑:admin)
关键词:原告药;张显;名誉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