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金报讯 据《新京报》报道 近日,河南开封市龙亭区法院对刑讯逼供赵作海的6名警察作出一审判决,其中5人获刑,一人免于刑事处罚。6名被告均提起上诉。目前开封市中院正对此案进行二审。
法院审理认为,6名被告人在办案过程中对赵作海组织、实施了刑讯逼供,导致赵作海被错定为杀人凶犯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刑讯逼供罪。
判决书上显示,时任柘城县公安局刑警队队长的被告人罗明珠将审讯组分为三组。三组审讯人员采取不让赵作海休息、饿饭、木棍敲头、手枪砸头等刑讯逼供手段对赵作海进行轮流审讯,持续长达33天。
时任柘城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干警的被告人周明晗供述称:1999年5月9日晚8时,时任柘城县公安局副局长的丁中秋亲自讯问赵作海。赵作海面朝丁跪在地上,分组突审两个人一班,每班8小时轮流讯问,不得休息。赵作海长时间被铐住得不到正常休息。
时任刑警大队副大队长的王松林在供述中说:“我们三组是连续讯问,不间断,赵作海是没法睡觉的。”
时任刑警大队副大队长的司崇兴供述:三组不间断审讯,不让赵作海吃饭。此外,赵在公安局刑警队关押期间,有时被铐在摩托车后轮上,有时被铐在床腿上,他坐在地上,24小时都被铐着,上厕所才给打开。
时任刑警大队干警的郭守海供述:“赵作海不承认杀人的事,李德领(时任刑警大队副大队长)用小木棍敲赵作海的头”,“李德领还用手枪敲过赵作海的头,还敲出了伤,流血了。”2010年5月21日,赵作海的头部瘢痕被商丘市人民检察院法医鉴定为轻伤。
赵作海,被称作河南版“佘祥林”。1999年因同村赵振晌失踪后发现一具无头尸体而被拘留,2002年,河南商丘市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赵作海死缓。2010年4月30日,“死者”赵振晌回到村中。2010年5月9日,法院宣告赵作海无罪,并给予国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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