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常务会议近日决定对小微企业免征两税。政策发布后,有分析认为减税力度不够大。对此,财政部税政司7月30日表示,实施税收优惠政策往往需要充分考虑政策的协调和均衡性以及财政的承受能力。如果减免税规模过大,将会影响公共财政支出的规模,实际反而会削弱财税政策整体效果。
减税被指力度小
7月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今年8月1日起,对小微企业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
据初步估算,这将为超过600万户小微企业带来实惠,直接关系几千万人的就业和收入,预计年减税规模近300亿元。
今年上半年,财政收支矛盾突出,在此背景下出台针对小微企业减税政策,不少人士为此叫好;但也有观点指出,此项政策的力度不够大,受益面不够广,希望进一步扩大范围。
有分析人士称,根据报告显示,当前我国企业税费负担较重,超过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国家的平均水平。对于认真履行缴税义务的中小企业来说,交完税费后,实际利润也寥寥无几了,因此建议减税力度更大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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