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中全会对“依法治国”将作出哪些部署?
正哥哥这两天看一些分析文章,感到有些不安,有的人对四中全会寄予极高期望,仿佛会议一开,法治中国便一夜建成了,甚至于当今中国的所有问题都能一揽子解决了。这即使是寄托了良好愿望,也是不切实际的捧杀。
应当厘清的是,四中全会无疑将对依法治国作出新论断、进行新部署,但它大体上还是对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关于依法治国精神的落实、措施的具体化,不可能超越发展阶段。
立法方面,至少有3个重点:1、继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或推进重点领域立法,如学界关心的民商事立法。2、改变过去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靠“政策引领”的做法,突出立法引领推动改革的作用。3、进一步完善监督审查制度和机制。包括健全宪法实施监督机制和程序,完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健全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
执法方面,至少有3项举措。1、执法权将相对集中,执法层级将减少,以改变过去“九龙治水”的局面。2、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发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对行政执法的监督作用。3、执法所需经费将由财政保障,杜绝靠罚款养活执法人员的现象。
此外,还将实现一大转变。通过简政放权,让政府少管一些,可以从根本上改变野蛮执法、违法执法、选择性执法。
司法方面,十八届三中全会和此后召开的中央深改小组二次、三次会议对司法改革作了许多部署。四中全会将细化这些部署。比如,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如何统一管理?要不要设立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的行政法院?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后,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职业如何保障?其他人员队伍如何建设、激励?审判权运行改革如何推进?等等问题亟需作出回答。
于此同时,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如何依宪执政、依法执政、从严治党将是四中全会研究的重点。比如对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发挥着约束、指引功能的党内法规体系如何完善?怎样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在近两年强力反腐,基本实现“不敢腐”的情况下,如何尽快通过制度建设实现“不能腐”?等等问题都将在四中全会上作出安排。
今年7月29日中央决定对周永康立案审查后,审查结果如何,是否开除党籍、移送司法?等等问题有望在四中全会上作出安排。此外,对被调查的中央委员(国资委原主任蒋洁敏、公安部原副部长李东生),中央候补委员(广州原市委书记万庆良、四川省委原副书记李春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原副总经理王永春)的处理决定也将在四中全会上追认。
从习大大务实的作风来推测,一些虽然细小但是公众关心的问题,也有望体现在四中全会《决定》中,比如提出法治体系、法律职业共同体、国家司法考试制度改革等。
可以关注会议的哪些时间点?
按照惯例,全会前,中央政治局将召开会议,讨论提请全会审议的文件。这次政治局会议已于9月30日召开了,会议透露一些全会的重要内容,比如,将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会召开期间,几乎不会有任何消息放出。闭幕当天,也就是10月23日,全会将发表公报,向全世界介绍全会召开的大体情况。会后再过几天,此次全会通过的《决定》将全文发布。
来个总结陈辞:依法治国是一种国家治理方式,是政治体制的范畴,推进依法治国,就是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从这个角度看,一向敢碰硬、敢啃硬骨头、敢出新招实招的习大大,这次又把目标指向了政治体制改革,并且找到了很好的切入点。实在值得人们期待。那就让我们屏气凝神、共同见证吧!
(作者: 编辑:高梦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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