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网信办公布“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十大典型案例
国家网信办昨天公布“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十大典型案例,包括涉网络敲诈勒索案件4起,涉有偿删帖案件6起。涉案主体既有高官,也有正规媒体,还有公司甚至个人。其中,原中央外宣办副局长高剑云涉嫌为某公司删除网上负面报道等提供帮助,索要、收受贿赂数额较大,目前已经被开除党籍、公职,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有偿删帖
原外宣办官员
原中央对外宣传办公室五局副局长高剑云因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于2014年4月被中央纪委监察部立案调查。高剑云在2008年至2010年间利用职务之便,为某公司删除网上负面报道等提供帮助,索要、收受贿赂数额较大。高剑云的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违法,目前已经被开除党籍、公职,涉嫌犯罪问题及有关线索已经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北京三公司
其中非常著名的是“立二拆四”杨秀宇案。2008年至2013年,杨秀宇任法人代表的“尔玛天仙公司”及实际控制的“尔码互动公司”,多次以有偿提供删帖和发布虚假信息等方式,获取非法经营收入总计达75万元,社会影响恶劣。杨秀宇获刑4年,罚金15万元。
北京口碑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3名高管杨飞、李金福、杨雪萍,因向客户提供有偿删帖服务已于今年1月16日在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受审,涉及有偿删帖经营额达218200元。
腾讯网编辑
腾讯网原新闻中心健康频道编辑王某违规帮助一些公司删除腾讯网网络信息,非法收受钱款19.4万余元。此外还向搜狐公司网安中心高级经理何某行贿49.95万元,请其协助删除其他网站负面信息。王某获刑6年。
网警“黑客”
此次公布的案件中还有海南海口市网警魏壹宁,其利用职务便利,通过帮助他人删帖收取“好处费”70余万元,被判有期徒刑10年;杭州某网络公司技术总监利用“黑”进网站非法提供有偿信息删除服务,3涉案人员被判有期徒刑4年6个月至5年3个月。
网络敲诈
假业主
江苏昆山周禄宝以网上“曝光”负面消息为要挟,先后向广西鉴山寺索得4万元,向浙江乌镇修真观索得6.8万元,向江苏昆山全福寺索要8万元未遂;以为河北唐山一小区业主维权为由,在网上发布大量关于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负面帖文,并通过中间人成功索要80万元。目前已经被批捕开审。
网络大V
湖南衡阳“网络大V”格祺伟多次通过虚构、编造、夸大相关事实的手段,在互联网上发布涉及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名人的大量信息,并以曝光负面信息、发帖、删帖为要挟敲诈勒索钱财,涉案金额达330余万元。
21世纪网
警方初步查证,财经媒体21世纪网先后迫使100多家IPO企业、上市公司建立了合作关系,累计涉案数亿元。伙同21世纪网实施敲诈勒索的上海润言公关公司,2009年以来的营业额超过12亿元。
假记者
江苏徐州社会焦点网、今日焦点网等6家网站自2008年起,假冒记者身份实施敲诈勒索120次,涉及7省27个市县,金额达到300万元,4位负责人被判处2年6个月至14年不等的有期徒刑。记者 孙颖
(作者:詹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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