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长沙12月8日电(记者 陈文广)记者8日从湖南省安监局获悉,沪昆高速公路湘潭段“9·25”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公布。调查认定,这是一起重大道路交通责任事故,司法机关已对19人立案追究刑事责任,建议给予15人党纪政纪处分。
2015年9月25日,沪昆高速公路湘潭段发生一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21人死亡、1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800余万元。
记者了解到,2015年9月25日湖南省人民政府成立了沪昆高速公路湘潭段“9·25”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依法开展事故调查工作。调查认定,这是一起重大道路交通责任事故。
调查认为,事故直接原因是驾驶人王邧璟驾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桂B36177(赣E3651挂)商品运输车,以70公里/小时左右的车速在主车道行驶至事发路段时,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车辆突然向左偏离驶入超车道,其车辆左侧中后部与后方同向正在超车的湘B6RC98轻型厢式货车发生刮擦、挤压、碰撞;王邧璟没有采取有效控制措施,车辆冲破中央分隔带护栏,侵占对向车道路面,与对向正常行驶的湘E96959大型普通客车、湘E96555小型轿车发生碰撞;碰撞导致桂B36177(赣E3651挂)半挂列车、湘E96959大型普通客车油箱变形、破裂,柴油大量泄漏,引发两车起火燃烧,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车辆损失。
据介绍,司法机关已对王邧璟等19人立案追究刑事责任,他们分别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玩忽职守罪、滥用职权罪、受贿罪等罪名;柳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处主任科员张开庭等15人因没有认真履职等被建议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作者:杨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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