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决定了农产品市场是我国市场经济的基础,同时也决定了农产品市场平稳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平稳发展的基础。多年来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实践,加之近年一些农产品价格在特定时间、特定区域、特定范围“过山车式”的剧烈波动,已经明确表明:农产品市场是否平稳,不仅关系到农业的发展、农村的繁荣、农民的富裕,而且关系到农村的稳定、全社会的稳定。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八大报告中指出,“要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完善宏观调控体系。”这是对完善整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也涵盖了对完善农产品市场的要求。
毋庸置疑,农产品市场是我国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农产品市场又必须与其他相关的非农产品市场之间有机协调,否则就会因市场结构失衡而使社会经济运转不畅。当然更重要的是,农产品市场作为基础,其首要的是必须可持续,否则一切以其为依托的非农产品市场就会断档。确保农产品市场平稳,是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
当然,农产品市场平稳具有相对性。一是相对于市场波动的自然属性。鉴于农业的特殊性,即使不考虑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等因素对价格的扰动和冲击,导致结构性、区域性的价格波动,其自然再生产和经济再生产相互交织的独特性,决定了农产品具有明显的旺季和淡季生产属性。二是相对于市场波动的经济属性。农产品市场中,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都是“经济人”,生产者的理性反应,目标非常明确,即为了多赚钱或少赔钱,这方面早有大家熟知的著名的蛛网理论,特别是发散型蛛网模型,更使得农产品价格波动加剧。同时,生产者的理性供给反应,同样适用于经营者,即供求关系偏紧时,为赚取更多的钱,往往会增加库存,减少销售,势必会使市场上农产品供求关系更加紧张,价格进一步上涨。供过于求时,则会减少对农产品的收购,使农产品价格不但过度下跌,而且还导致农产品滞销。
如何确保农产品市场的相对平稳?这涉及到不同行为主体的经济行为,为此,也客观需要多主体之间在整个大市场中的有机协调和相互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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