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7年12月南京沦陷前夕,武汉成为全国抗日运动的中心。为了统一领导南方各省党的工作,发展长江流域和南方各省的抗日运动,中共中央决定在武汉设立中共中央长江局。同时组成中共代表团,负责与国民党的联系和谈判,继续推动国民党的改革和进步。不久,两个组织合并,对内称长江局,对外称中共代表团。12月23日,中共中央长江局在武汉正式成立,由周恩来、项英、秦邦宪、叶剑英、王明、董必武、林伯渠等7人组成,负责管辖云南、贵州、四川、湖北、湖南、河南、江西、安徽、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广西等省,并领导中共中央东南分局和新四军的工作。由于长江局及所属组织的努力工作,国共两党高层谈判连续举行,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不断发展,南方各省党的组织迅速恢复建立,新四军改编及东进抗日任务圆满完成,以武汉为中心的湖北抗日救亡群众运动掀起高潮。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长江局不仅为这一时期抗战新局面的开创作出了历史性贡献,而且为以后党在国统区的工作奠定了扎实基础,对后来国统区爱国民主运动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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