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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评论:科学认识食品添加剂 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发布时间:2025年02月10日15:33 来源: 荆楚网 ​(湖北日报网)

2月8日,新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正式实施,这是食品安全添加剂标准时隔十年的又一次焕新。新国标修订了一些防腐剂、食品用香料、加工助剂的使用范围和限量,新增了一些甜味剂在相同食品类别中共同使用时的总量要求,为食品生产企业划出了更加清晰的红线。

食品添加剂是舆论场上“经久不衰”的话题,每隔一段时间便会出现相关热搜,引发舆论热议。究其根源,还是在于部分消费者对食品添加剂近乎“肌肉记忆”般的恐慌。在很多人认知里,食品添加剂都是化学元素,都是有害物质,添加剂越多,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就越大,只有“零添加”“纯天然”的食品,才是安全、健康的食品。显然,这一认知存在很大误区。

从历史维度来看,人类使用食品添加剂可谓源远流长。早在6000年前的大汶口文化时期,古人就借助酵母里的蔗糖酶,让粮食化为美酒;东汉时期,中国便有了使用凝固剂盐卤制作豆腐的技法;魏晋时期,人们首次在馒头蒸制中运用发酵技术,并且添加碱面;南宋时期,“一矾二碱三盐”的油条制作配方就已固定,亚硝酸盐也开始应用于腊肉生产,以防腐、护色,这项技术后来传入欧洲,影响深远。

从科技角度来讲,没有食品添加剂就没有现代食品加工业,已是食品业界的共识。食品添加剂不仅无害,还能够为食品安全保驾护航,它们可以用来保证食品的色、香、味、形,延长食品的存储时间,改善食品的营养成分,推动食品生产工业化。食品添加剂早已成为食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是构成现代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

迄今为止,我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安全事件没有一起是由于合法使用食品添加剂造成的。而大家耳熟能详的瘦肉精、苏丹红、三聚氰胺、塑化剂等,都是国家明令严禁在食物中使用的添加物,它们根本就不叫食品添加剂,只能称为“非法添加物”。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添加非食用物质等“两超一非”的违法行为,才是导致食品安全问题发生的原因。同时,一味鼓吹“纯天然”本身就是一种消费陷阱,早在2020年7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就在《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明确,食品标识不得标注“不添加”“零添加”“不含有”或类似字样。

“抛开剂量谈毒性,都是耍流氓”,这句话也适用于食品添加剂。目前,全世界食品添加剂种类超过1.5万种,我国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有近2400种。对于它们的使用范围和限量,市场监管部门制定有严格的标准,国标限值与致害值之间有很大的距离,只要不超标,无论食品添加剂是化学合成物,还是植物提取物,都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简而言之,不管食品含不含添加剂,含的是哪种添加剂,只要符合国家标准,它就是安全的,否则就是不合格、不安全的。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新国标的实施,彰显了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回应人民群众的期盼和关切,有助于增强消费者对食品市场的信心,推动食品行业朝着更加规范、透明、健康的方向发展。面对纷繁复杂的食品安全形势,职能部门要加强监管,企业要严守标准,消费者要保持理性。唯有如此,我们才能“买的安心,吃的放心”。

稿源: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作者:李斌(湖北武汉)

责编:陈頔

【责任编辑:詹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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