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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评论:以信用之笔,绘就高质量发展新画卷

发布时间:2025年04月08日23:32 来源: 荆楚网 ​(湖北日报网)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从制度规则统一、数据共享、激励惩戒、信用监管、市场化应用等五个维度,部署23项具体举措,擘画了新时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施工图”。这一顶层设计的出台,既是对“诚信立国”传统的赓续,更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注入信用动能。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这句历经千年岁月洗礼的古训,已深深嵌入中华文明的精神内核,成为中华民族世代传承的价值坐标。近年来,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果斐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实现了市场主体信息的“一码溯源”,让企业和组织的身份信息清晰可查;807亿条信用数据编织成一张细密而强大的“数字诚信网络”,将社会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紧密联结;信用融资恰似一场及时雨,惠及市场主体超37万亿元,为企业的发展壮大提供了坚实的资金支持。信用正逐步从抽象的道德理念,转变为可量化、可操作的治理利器,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发挥着日益关键的作用。

然而,当前信用建设已步入深水区,面临着诸多复杂难题。信用信息孤岛、规则碎片化等问题,如同横亘在前行道路上的巨石,阻碍着信用体系建设的步伐。此次《意见》的出台,犹如一把精准的手术刀,直击这些痛点,以系统性改革打通“数据—制度—应用”闭环,既筑牢了市场经济的制度根基,更让诚信成为人人可享的“发展红利”。

《意见》以“全覆盖、强协同、重实效”为关键突破点,创新性地提出“双轮驱动”路径。一方面,通过统一数据标准、打破部门壁垒,让信用信息从沉睡中“苏醒”,不同部门、不同领域的信用信息得以顺畅流通、高效共享,为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了丰富而准确的数据支撑。另一方面,完善“守信者一路绿灯、失信者寸步难行”的奖惩机制,推动信用监管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对于守信者,给予实实在在的激励,如政策扶持、优先服务等,让他们在社会经济活动中获得更多便利和机会;对于失信者,则施以应有的惩戒,增加其失信成本,使其在市场中难以立足。通过这种鲜明的奖惩导向,引导全社会形成诚实守信的良好风尚,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迈向新的高度。

长远来看,信用建设绝非政府的“独角戏”,而是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大合唱”。《意见》敏锐地洞察到这一点,特别强调市场化、社会化力量的参与。譬如,支持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创新产品,为市场带来了新的活力与智慧。这些机构能够根据不同行业、不同场景的特点,量身定制信用服务产品,满足多样化的市场需求。鼓励行业协会建立信用承诺制度,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的作用。行业协会作为企业的“娘家”,既可够引导企业自觉遵守信用规则,维护行业的良好秩序,也可引导公众参与信用监督,让每一位社会成员都成为信用建设的守护者。当全社会都关注信用、参与信用建设时,信用体系建设才能拥有坚实而广泛的群众基础。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各地应以《意见》为行动指南,精心做好三篇文章。建议细化配套政策。我国地域辽阔,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发展水平和特点差异较大。在信用建设过程中,要充分考虑这些差异,避免“一刀切”的做法导致信用滥用。各地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出更加具体、更具操作性的政策措施,确保信用建设工作能够精准落地。建议强化技术支撑。在数字化时代,区块链、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为信用评估提供了更加精准、高效的手段。各地应积极拥抱这些新技术,提升信用评估的精准度和可靠性,为信用建设提供更加科学的依据。建议深化宣传教育。可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信用知识,培育“信用即财富”的社会共识。让每一位社会成员都深刻认识到信用的重要性,自觉遵守信用规则,形成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风尚。

站在新的历史方位,信用建设既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先手棋”,更是经济行稳致远的“压舱石”。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良好的信用环境是吸引投资、促进贸易的重要因素。只有加强信用建设,才能营造出公平、公正、透明的市场环境,提高我国经济的国际竞争力。当14亿中国人的信用价值被充分激活,每一个人都成为信用建设的积极参与者和推动者时,必将汇聚成推动中国式现代化的磅礴力量,引领我们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征程上阔步前行。

稿源: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作者:谭金山(湖北宜昌)

责编:陈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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