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新修订的《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这份覆盖乡镇干部、村“两委”成员、驻村工作队等群体的制度规范,既为基层干部划出履职“硬杠杠”,也给广大农民吃下“定心丸”。当“最后一公里”的基层治理有了清晰标尺,亿万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便有了更坚实的制度保障。
乡村振兴的壮美画卷,需要廉洁底色来铺陈。我国涉农资金规模庞大,仅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就有1593亿元。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数据显示,近年来查处的基层腐败案件中,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是焦点。资金流向哪里,监督就必须跟到哪里。过去个别地方存在虚报冒领补贴、侵占集体资产、优亲厚友分配资源等问题,暴露出基层权力运行的薄弱环节。新修订《规定》第七条明确禁止“违规出借集体资金”等八种行为,第九条禁止“救灾物资分配不公”等七种行为。这些条款像精密的手术刀,精准切中农村治理的顽疾。基层权力虽小,若失去监督同样会产生“破窗效应”,只有让每一分涉农资金都晒在阳光下,乡村振兴的根基才能扎得更深更稳。
作风连着民心,小节关乎大局。基层干部直接面对群众,一言一行都影响着党的形象。现实中,有的干部把村务决策当作“一言堂”,有的把便民服务变成“人情交易”,还有的遇到矛盾就“踢皮球”。新修订《规定》剑指此类顽疾,既列出“阻碍、干扰村民依法反映问题”“对待村民态度恶劣”等负面清单,又要求“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实行‘四议两公开’”,这种“堵后门”与“开前门”相结合,让“门难进、脸难看”失去生存土壤。《规定》还进行了一系列制度创新:财务联审联签堵住了“一支笔”的漏洞,村务网上公开让群众随时随地进行“云监工”,巡察全覆盖形成常态化压力。这些制度设计把抽象的权力关进了具象的笼子,让“微权力”再小也不能任性。
乡村振兴一线任务重、矛盾多,既要防止“乱作为”,也要避免“不敢为”。有的干部担心“洗碗越多,摔碗越多”,面对土地流转、产业规划等复杂事项畏首畏尾。新修订《规定》第二十八条明确“不可抗力不追责”的原则,同时建立澄清正名机制,这样的制度设计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就像农民种地既要除草也要施肥,干部管理同样需要“去腐生肌”与“补气提神”相结合。当问责的板子打得准、容错的尺度把得稳,基层干部才敢放开手脚干实事。
“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子”。《规定》的修订实施,就像在乡村振兴的田野里播下纪律的种子。当制度的篱笆越扎越密,当干部的眼睛多往下看、脚步多往田间迈,农村这片充满希望的沃土定能长出更加甜美的果实。
稿源: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作者:王银龙(武汉市江汉区“西北湖学社”网评团队、满春街道)
责编:袁莉莉
Copyright © 2001-2025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 4212017000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鄂B2-20231273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鄂)字第000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1706144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鄂)字3号 -
营业执照
鄂ICP备 13000573号-1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206号
版权为 荆楚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