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新修订的《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规定》围绕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的“短板弱项”,从制度层面上进一步明确农村基层干部的作为准则和工作要求,旗帜鲜明地传导出狠抓新征程下农村基层政治生态的强烈信号。
农村基层干部直面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各类矛盾纠纷的处置应对,这一工作性质也就决定了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也直接关系到乡村振兴事业是否顺利实现。《规定》是新时代下切实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大举措,更是形成“干部记得住、受警醒,群众看得懂、易监督”格局的重要保障。自2011年5月23日发布以来,在实施的14年间为构建农村基层政治生态从严治理格局贡献了重要作用。但也要看到,进入新时代以来,全面从严治党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状况也发生了根本变革,重新修订《规定》是立足当下、迫在眉睫的当务之急,更是顺势而为、因势而谋的长远之计。
《规定》的修订既是对过往经验的提炼升华,也是持续深化拓展的有力部署。围绕当下“三农”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中心任务,通过调整完善适用对象、行为规范、监督管理、责任追纠等内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在农村基层落实到位。适用对象更加全面,将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成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直接参与农村基层事务人员纳入到适用范围内;行为规范更加明确,立足强农惠农富农补贴资金发放、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乡村建设项目管理、乡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村级组织选举、作风建设、农村事务监督、社会管理等8个具体方面进行“正负面”清单细化;管理监督举措更加完善,将过去工作经验归纳总结、提炼升华,形成贯穿队伍选育培训、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制度、信息化平台建设、完善报备制度、整合运用监督力量等五个具体措施;责任追纠更加明确,聚焦充实有关处理规定、完善不当利益处理规定、增写准确追责问责规定、建立跟踪回访机制等四个具体方面,将“严管”同“厚爱”有机融合、互相贯穿。
但必须清醒的认识到,农村基层政治生态的从严治理绝非一日之功,只有推动《规定》的各项工作举措、工作要求落实到各条线、各领域、各环节,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才能从根本上杜绝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汇聚乡村振兴的发展合力。一方面,广大农村基层干部要把学习《规定》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通过主题党日、党校培训、专题研讨等多种方式,深入学习《规定》的具体内容和精神实质,将廉洁履职的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另一方面,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对《规定》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针对违反《规定》的突出问题进行严肃问责处理,始终将严的基调、严的举措、严的作风贯穿始终。
农村基层政治生态事关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全局和根本。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依然在农村,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依然在农村。”要切实以《规定》落实为契机,坚决纠治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推动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让清廉之风吹遍乡野的沃土,才能提振农村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的精气神,激发乡村振兴事业的发展新动力。
稿源: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作者:李英杰(随州市随县吴山镇)
责编:丁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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