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时不时冒出一个热门话题引爆网络,全民舆论狂欢往往随之而来。网友急切追踪线索、仓促道德审判,甚至杜撰情节,待到官方通报反转时,才惊觉那些“正义感”已悄然撕裂社会信任。
真相未明时,“人肉搜索”如同未经审判的私刑,破坏力远超事件本身。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2023年报告显示,我国遭遇过网络暴力的网民占比达38.6%,其中14.8%表示遭受过持续性攻击;而《中国网络暴力治理研究报告》更指出,72.3%的网络暴力事件起源于社交媒体平台的信息发酵。网民化身“侦探”,将被牵连者的姓名、住址等信息粗暴曝光,无辜者瞬间沦为众矢之的,生活秩序崩塌。这种集体暴力,在虚拟空间撕碎了现代文明的人格尊严与隐私边界。
舆论过热的直接隐患,在于当事人初期“片面叙事”。北京大学传播学课题组通过眼动实验发现,网民浏览热点新闻时,78%的注意力集中在情绪关键词(如“特权”“欺凌”)而非事实细节。为自保或争取支持,当事人会有意无意地强调有利情节、淡化不利事实。这类“受害人”的形象经社交媒体扩散,再贴以“特权”等煽动性标签,极易点燃公众情绪,在真相未明之前就定下调子,造成先入为主的判断。如苏星颜摆拍卖惨事件,发布数十条 “凌晨四点送外卖”“一个差评一天白干” 的视频,引发公众对骑手群体的同情与对平台的声讨,实则是消费苦难、吸引流量,直至官方通报证实为谣言。
更糟的是,舆论压力会破坏办案程序与效率的平衡。面对“立即给说法”的呼声,政府易陷入对“速度”的极致追求,牺牲必要程序。为保证证据充分、程序规范,法律规定的民事案件的结案日期一般是立案之日起6个月,即使是采用简易程序也需要3个月。但在网民的巨大舆论压力下,案件必然会火速办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利等程序正义基石,可能被简化甚至忽略。“特事特办”挤占常规案件资源,导致其他民生工作延误,形成“舆论绑架议程”的畸形状态。
深远危害在于处罚失当与法律功能异化。法律赋予了法官在量刑时综合考虑情节、社会危害性、当事人主观恶意等进行裁量的空间。但面对“不严惩不足以平民愤”的压力,办案机关的裁量空间被极大压缩。为平息风波,处罚可能突破法律合理幅度,本可通过批评教育、调解解决的案件,可能被升级为刑罚。比如情节轻微、当事人悔悟的纠纷,本有教育和解空间,却可能因舆论“喊杀”被迫重判。
法律不仅是惩戒,更要引导行为、修复关系。这种“重刑化”背离了法律的教育与修复功能。当处罚沦为迎合舆论的工具,教育作用会削弱,甚至激化对立。行为人可能受到远超应得的惩罚,乃至“社会性死亡”,这既是对个体权利的侵害,也是对法治的伤害。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发布的《社会心态蓝皮书》中曾有研究指出,超过60% 的网络暴力受害者表示遭受了严重的心理创伤(包括焦虑、抑郁、PTSD),近40% 的人工作或学习受到重大影响。这种伤害远非一句“真相大白了”就能轻易抹去。
舆论需要“理性”冷却,公众监督权不应异化为对司法独立的干预,更不能迫使法律放弃教育初衷。法律要倾听民意,更要超越偏见。政府需在回应关切与坚守法治间找平衡,既要及时通报进展,保障知情权,也要顶住压力,严格按程序办案,确保每环节经得起检验,裁量时更要坚持过罚相当,让惩戒与教育功能并重。
唯有尊重程序、敬畏法律,公众监督才能成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动力,而非干扰法治的非理性力量。让法律保持中立,舆论回归理性,在边界内共同守护社会公平与长治久安。
稿源: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作者:贾敬华(宜昌市生态环境局远安县分局)
责编:詹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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