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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评论:用司法利剑守护耕地红线

发布时间:2025年10月21日16:01 来源: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耕地作为粮食生产的命根子,承载着中华民族生生不息、永续发展的根基。10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四起依法审理破坏耕地犯罪典型案件,以司法实践彰显国家严守耕地红线的坚定决心,同时也为全社会敲响保护耕地的警钟。这些案例不仅是对违法犯罪行为的严厉惩处,更是对耕地保护制度刚性约束力的生动诠释。

我国耕地资源面临“人均耕地数量偏少,总体质量偏低,后备资源不足”的严峻现实。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在耕地保护方面实施了划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建立省级党委和政府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等一系列重大举措。截至2023年,全国耕地面积达到19.29亿亩,但耕地“非农化”和“非粮化”问题依然十分严重。为此,中国耕地保护正在由“守住数量红线”向“三位一体保护数量质量生态”转变。《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的实施,更是从法律层面强化了对耕地保护的刚性约束。

我国耕地保护制度正在经历从“数量管控”向“质量提升”的转型升级。2025年10月1日实施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管理办法》,标志着永久基本农田进入“精细化”管理阶段。新规建立了“优进劣出+”的动态调整机制,允许优化耕地布局,解决耕地条块分割、质量不高等问题,前提是确保“量不减、质不减”。对于耕地保护的创新实践,各地也在积极探索。安徽省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使耕地面积连续3年净增加,连续24年实现占补平衡。常德市构建“四位一体”耕地保护格局,2022-2023年耕地恢复面积连续位居全省第一。安庆市通过严格保护制度,实现耕地面积“三连增”。这些实践表明,只要制度严密、执行有力,耕地保护目标是可以实现的。

人民法院通过典型案例发布,不仅发挥了司法惩戒功能,更强化了教育和预防作用。坚持最严格保护理念,不论是以合法名义掩盖非法目的,还是单位实施犯罪行为,对破坏耕地行为一律从严惩处。实行“破坏要担责,谁破坏谁维修”的原则,在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重视生态环境修复,将生态恢复作为衡量犯罪情节的重要因素。注重全方位震慑,通过自然人犯罪与单位犯罪并惩,实现对破坏耕地行为的全链条打击,杜绝侥幸心理。耕地保护应当建立一个多方共同治理的体系。一方面需加强政府的主体责任,确保党委和政府在耕地保护方面承担共同责任;另一方面要完善社会监督机制,鼓励公众积极参与耕地保护的监督工作;与此同时,技术手段也为耕地保护、卫星遥感、智慧监测等技术应用提供了有力支撑,让违法违规用地行为无所遁形,防患于未然。

面对耕地保护面临的严峻挑战,必须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对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有效震慑;耕地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制度有待健全,进一步完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耕地占补平衡和耕地生态补偿等制度,构建更加严谨的法律保障体系;应当推动耕地保护技术创新,建立智慧监管平台,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实现全天候监控耕地资源,提高耕地保护效能和精准度;重在构建社会共治格局,要形成以政府为主导、以企业自律、以公众参与的耕地保护新局面,加强耕地保护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耕地保护意识。

保护耕地是国家粮食安全的大事,是生态安全的大事,也是社会稳定的大事。每一桩案件都是一面镜子,映照着我们的态度和保护耕地的决心,每一句判决都是一把尺子,丈量司法守护耕地红线的力度和准确度。只有司法利剑高悬、制度篱笆扎紧、社会共识凝聚,我们才能真正守住耕地红线,筑牢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基,为子孙后代留下良田沃土。

稿源: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作者:赵敏(武汉市江汉区“西北湖学社”团队、区委党校)

责编:袁莉莉

【责任编辑:伍佳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