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事创业,政绩观是“总开关”。回答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本质上就是回答“一切为了谁”这一根本问题。对共产党人而言,这一问题的答案始终是清晰而坚定的,那就是“为人民”。这是共产党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离开这一点谈政绩,方向必然偏移;立足这一点抓发展,路径方能清晰。
为民造福是共产党人最大的政绩,而“为人民”正是贯穿其中的根本逻辑。衡量政绩,不能将目光停留在“看起来做了什么”,而要聚焦于“群众得到了什么”。群众的感受最直接,民生的变化最具说服力。真正的政绩从不在材料和报表上体现,而是沉淀在群众的获得感中。从更深层次看,“为人民”不仅回答了“为了谁”,更内在规定了“怎么干”。发展为了人民,要求把群众最关切的问题摆在突出位置;发展依靠人民,要求尊重群众主体地位、激发基层创造;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则体现发展质量与公平取向。可以说,“为人民”贯穿目标设定、路径选择和结果检验全过程,是政绩观最本质的逻辑所在。
然而在现实中,个别地方和干部在政绩观上仍存在偏差:有的重形式轻实效,把精力放在“看得见”的工程上;有的重显绩轻潜绩,忽视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这些现象,归根结底在于偏离了“为人民”这一根本立场。
纠偏的关键,就在于把“为人民”落到实处,打通理念与实践的“最后一公里”。在决策层面,要坚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通过深入一线调研、常态化走访、数字化反馈等方式,精准识别不同群体的差异化需求;在执行层面,要强化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始终追问“有没有解决问题、群众是否认可”,特别是在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民生领域,更要注重服务可及性与体验感,防止出现政策落实“打折扣”的现象;在评价层面,更加注重群众感受和长期效益,不能简单以短期指标和排名论英雄,而应通过多维度评估引导干部把精力放在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上。通过决策、执行、评价各环节的协同发力,使“为人民”从价值理念转化为稳定、可持续、可检验的治理实践,真正体现在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变化之中。
说到底,政绩观的根与魂,就在“为人民”这三个字上。这既是价值立场,也是实践标准,更是方法路径。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把为民造福作为最大追求,才能在复杂环境中保持方向不偏、步伐不乱。唯有如此,才能把发展成果真正转化为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交出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的答卷。
稿源: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作者:韩臻俊(武汉市江汉区“西北湖学社”团队、北湖街道)
责编:袁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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