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8月15日是第四个全国生态日,同一天《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一部法典、一个节日前后呼应,标注着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迈入法治化、系统化的全新阶段。这部法典通篇贯穿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入手,用最严格的制度保障群众生态权益。从零星探索到系统立法,我国生态文明的制度笼子越扎越紧,治污护绿有了更稳的长效依靠。生态领域的立法从来不是纸面文章,而是回应百姓对好环境的朴素期盼。这正是“十五五”规划“以人民为中心,共建美丽家园”原则的法治体现。
生态环境直接关系群众的生活品质。这些年我们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细颗粒物浓度较2013年下降近六成,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群众的生态获得感不断增强。但也要看到,餐饮油烟扰民、噪声污染、农村污水直排等“微污染”问题,依然影响着日常生活质量。这些看似琐碎的烦恼,恰恰是群众家门口的生态环境。过去遇到油烟噪声,常陷入投诉无门、多头扯皮的尴尬,如今法典把标准立起来、把责任分清楚,治理有了硬杠杠。生态环境法典聚焦这些民生痛点,对噪声污染、光污染、恶臭异味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作出明确规范,完善了环境污染举报处理机制,让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有法可依、有人来管。
良好生态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无论城市还是乡村,每个人都享有生态环境权益。过去优质生态供给往往集中在城市,乡村环境短板明显,同样的蓝天碧水,享有的成色却有差别。生态环境法典注重城乡统筹,对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等作出专门规定,助力农村人居环境提升。法典把乡村纳入同样的法治保护网,让绿水青山的红利不再有城乡之分。“十五五”规划提出,力争完成8万个行政村环境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70%。这些民生目标的实现,既需要政策与资金投入,更需要法典提供法治保障,让农村群众也能享受到优质的生态公共服务。
守护民生福祉,要坚持问题导向、回应群众期盼。要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对群众举报的环境问题及时核查、及时反馈,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要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用实实在在的治理成效取信于民。要健全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用好检察公益诉讼这一法律武器,对损害公共生态利益的行为坚决说“不”。法律的生命在于执行,群众看生态治理,不看条文多漂亮,而看鼻子闻得到、耳朵听得清、眼睛看得见的变化。把群众的感受放在首位,法治才有最坚实的落脚点。
生态环境保护归根到底是为了人民。从一部法典到一个个村庄,从一片蓝天到一寸净土,法治守护的正是千家万户的日常安稳。当每一处微污染都被重视、每一份群众呼声都被回应,生态文明才真正落进百姓生活。只有始终把群众感受摆在最高位置,用最严制度护好群众身边的绿,才能让美丽中国建设的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让每个人都能在清新的空气和干净的水土中,安享属于自己的那份踏实与美好。
稿源: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作者:陈良钰(武汉市黄陂区“木兰墨客”团队、蔡家榨街道办)
责编:陈泉
Copyright © 2001-2026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 4212025003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鄂B2-20231273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鄂)字第00011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1706144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鄂)字3号 -
营业执照
鄂ICP备 13000573号-1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206号
版权为 荆楚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