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宣部、中央文明办等部门联合评选的第三届全国道德模范名单在京揭晓,共评选出54位全国道德模范,湖北省王争艳、孙东林、董明荣获“全国道德模范”称号,杨昌林、王天喜、王盼、李豪、伍宗娥、李国楚、江志国、黄桂英、魏迪仁荣获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湖北省是此次当选全国道德模范人数最多的省份之一。(9月21日荆楚网)
能成为全国道德模范人数最多的省份之一,说明湖北大力传承优良的伦理道德传统,在导向上,培养教育上有着良好的环境,有其产生的土壤。道德模范不仅是湖北的光荣,也是全国的光荣,他们是在全国范围内自下而上评选出来的,他们是老百姓身边的人,看得见、信得过,有血有肉,可信、可感、可学,是真正的模范。
中华民族是文明古国,是礼仪之邦,湖北是中华民族和中国古代文化的发祥地之一,光辉灿烂的楚文化享誉国内外,传统美德始终是包括湖北在内的中华民族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精神支柱。当今社会,人的思想观念发生了深刻变化,在市场经济的浪潮中,各种思潮滚滚而来,人们的价值观、道德观受到强烈的冲击和考验,有些人是非不明、诚信缺失,见利忘义、损人利已,有的人信念动摇、荣辱不分。这些问题的出现,迫切需要提升公众的思想道德水平,让传统美德发扬光大。
在湖北道德群星中,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经历,有不同寻常的动人事迹,如:“小处方医生”王争艳;“信义兄弟”孙东林;“轮椅天使”董明。从他们身上展示出,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高尚情操,尊老爱幼、扶贫济困、礼让宽容的道德风范。他们象一座座航标起着引领示范作用,令每一个人感动,让每一个湖北人感到自豪。在他们身上,集中体现了中国民族的优秀品质,集中表达了人民群众的道德追求,集中反映了社会进步的时代潮流,催人奋进。道德模范的感人事迹和崇高品德,播洒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诠释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如今的社会物质生活有了极大的改善,工作、生活环境不同以往,但是不论怎么变,传统美德不能变。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在新的发展时期,在实现跨越式发展的行程中,就应象他们那样,学习他们那种爱岗敬业、埋头苦干、克己奉公、重诺守信、勤劳勇敢乐于奉献的高贵品质,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促和谐的良好风尚。做一个对社会有用之人,做一个时代的强者。道德群星的事迹将引领新的导向,汇流成一股强大的力量。
稿源:荆楚网
作者:楚天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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