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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评论:做实“四大行动” 推进“质效建设年”走深走实

发布时间:2024年09月04日16:16 来源: 荆楚网 ​(湖北日报网)

紧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价值追求和实践要求,荆州市人民检察院今年部署开展“质效建设年”活动,以“检察护企”“检察护绿”“检护民生”“检促治理”四大行动为牵引,推进荆州检察工作提质增效、高质量发展。全市检察机关对接融入党纪学习教育,能动做实“四大行动”。

高质效是硬道理。“时代是出卷人,我们是答卷人,人民是阅卷人。”新时代新征程,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求,供给高质效的“检察产品”,做实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是检察机关的应尽之责,既是追求也是要求。通过做实“四大行动”,在实体上确保实现公平正义,在程序上让公平正义更好更快实现,在效果上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是硬指标、硬道理。

思路清则方向明。“质效建设年”活动锚定“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高质效办好每一件事情”的目标,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突出七项重点任务。全市检察机关能动履职、担当作为,抓“检察护企”促服务大局高质效,抓“检察护绿”促流域治理高质效,抓“检护民生”促为民服务高质效,抓“检促治理”促法律监督高质效,以高质效检察行动,更加有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为建设示范区、建功先行区提供更加坚实的检察保障。

关键在于融通做实。全市检察机关把“四大行动”抓在手上,融合四大检察职能作用,紧紧扭住五项推进举措,落实六大工作机制,在做细做实上下功夫、见真章。持续深化“一院三品、一部一品”品牌特色创建,转变检察监督方式,升级数字检察效能,加强检察业务管理,加强检察宣传调研。充分发挥监督办案机制、分析研判机制、业务通报机制、个案评查机制、反审视机制、考核评价机制的督促功能。用案件、典型和口碑推进“质效建设年”活动走深走实,彰显荆州检察干警求真务实、担当实干的鲜明履职特征。

稿源:荆楚网(湖北日报网)

作者:杨清华(荆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专职检委)

责编:汤立毅

【责任编辑:伍佳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