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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观点:公职人员当警惕“客气”的侵蚀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24日12:07 来源: 荆楚网

2018年4月,江苏省连云港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十一纪检监察组深入市交通系统开展“嵌入式”日常监督,在市长途客运站调研走访时,有人反映市运管处海州运管所工作人员李波存在“坐车不买票”的行为。对这条不太起眼的线索,该组并未放过,专门成立调查组进行认真调查,并迅速查明了真相。(3月23日《中国纪检监察报》)

经查实,该问题确实存在。李波有时需乘坐城际客车往返老家和市区,因在运管所工作的关系,车主多是“客气”地让他不用买票,从最开始的欣然接受,到后来的习惯成自然,李波把车主的“客气”也当成了“应该”。几年下来,“节约”车费1500余元。

所涉金额不大,性质却极为恶劣。作为公交运输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手握公权力,却不能严于律己、正确行使手中职权,反而以公权换特权,把车主的“客气”当作“尊重”,把“免费”乘车当作职务衍生的额外“福利”,丝毫不顾及服务对象的利益,更不考虑此种行为可能引发的严重后果,最终受到处理也是一种必然。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要求,“党员干部必须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清正廉洁,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行为。”同时明确了“有其他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情形的具体处罚标准。党纪党规已将红线和底线划得一目了然、明明白白,“客气”的糖衣炮弹终归遮掩不住违纪问题的本质所在。

也许服务对象的“客气”并非虚伪,但公职人员却不能不讲原则。一张车票价格不高、花费不多,却承载了社会公序良俗、公平正义的导向价值,一旦公职人员沉溺于“特权者”的享受,就会让“一人一票、买票乘车”的社会共识沦为笑话。倘若这样的“特权者”多起来,那就是社会公共服务领域的巨大腐败点。

反思媒体以往通报过的不少案例,公职人员在“客气”中沦陷的并非个案。从小心翼翼、胆颤心惊接受一顿“客气”的吃请、一个“客气”的红包,到渐渐习惯“被人客气”,到最后自己都变得“毫不客气”,在每一场“客气”的背后都是“温水煮青蛙”式慢性腐蚀的反复重演。在“客气”中丧失立场、丢弃原则,最终也必然会成为“客气”的俘虏。

付出自己该付出的、坚持自己该坚持的,不搞“特殊化”、不受“无功禄”,与任何牵扯利益问题的“客气”划清界限,这样的公职人员才能抵御住“客气”的侵蚀,也才能在自己的座位上享受一趟平安里程。

稿源:荆楚网

作者:史俊逸

【责任编辑:廖逢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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