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荆楚网 > 评论 > 东湖观点

东湖评论:家庭过期药品处置应从完善回收机制入手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02日23:36 来源: 荆楚网

有关调查显示,我国约有78.6%的家庭存有备用药品,家庭药品30%至40%超过有效期3年以上,80%以上的家庭没有定期清理过期药品的习惯。据统计,我国一年产生的过期药品约1.5万吨。面对这一庞大数字,过期药品到底该如何处理?(8月2日《经济日报》)

眼下,随着人们健康意识的不断增强,小药箱成了不少家庭的必备,感冒药、消炎药等都是家中常备药。但由于这些常备药都有服用期限,一旦过期,很多人往往采取一扔了之,或被一些不法之徒上门收购。可以说,家庭过期药品处置乱象危害多多、隐患重重。

其实,早在很多年前,过期药品就已被明确归入《国际危险废物名录》。如果对过期药品采取一扔了之,药品中的有毒分解物溶解之后,就会污染土地和水源。一些挥发性强的过期药品还可能成为过敏源,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严重的甚至会直接危害健康。而如果被不法之徒上门收购,就极有可能使这些过期药品重新被改头换面回流至药品市场,势必会对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巨大威胁。

因此,笔者以为,治理家庭过期药品处置乱象,不妨从完善回收机制入手。首先,应加大对过期药品回收工作的立法。要通过顶层设计,制定法律法规或条例,明确对过期药品回收工作的主要责任、各自职责以及联合执法机制,明确企业开展过期药品回收、处理的法律责任,规范个人、家庭参与过期药品回收的行为。其次,应设立过期药品回收点。不妨在医院、药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地设立过期药品回收点,并实行专人负责回收。其三,应建立回收、储存、流通、销毁的完备过期药品回收体系。要做到及时安全、无毒无害,杜绝过期药品因处理不当而污染环境。其四,应建立健全药品回收激励机制。政府部门应对从事过期药品回收的企业给予一定的回收激励机制,对过期药品回收点作用发挥好的予以适当奖励,并通过购药优惠、以旧换新、发放代金券等方式激发公众参与过期药品回收的热情。

当然,还应加大对过期药品危害的宣传力度,让公众了解随意丢弃这些过期药品对环境造成的污染严重性,从而让每个人都提高对过期药品处理的警惕性,并积极参与到回收活动中去。另一方面,还应引导公众养成良好的用药习惯,树立安全用药意识,做到按需求购买药品,避免重复购药和超使用量购药,减少药品资源浪费,在全社会树立正确的用药观念,从而让家庭过期药品处置乱象得到有效遏制。

稿源:荆楚网

作者:叶金福

【责任编辑:杨虹磊】

Copyright © 2001-2024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营业执照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互联网出版机构网络视听节目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许可证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合作咨询

版权为 荆楚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